BC官員評論偷窺案裁決遭律師批評
案情指,西溫1名男子承認在家中使用針孔攝影機,拍攝一名國際學生的裸照。法庭將被告的婚姻缺失納入量刑考量,最後判被告有條件釋放。
利莎瑪其後在接受Global News訪問時表示,本省法官「應該接受充足培訓,以認識到應對此類性剝削行為時,所應采取的 『創傷知情』(trauma-informed)和以受害人為本的方法」。
有關言論遭到全國大律師公會BC分會和BC律師會批評。大律師公會BC分會周二發公開信,質疑利莎瑪的評論,給人的印象是她認為判決不恰當,形容有關評論是在批評法官量刑時沒有充分意識到創傷知情的實踐,以及暗示省內法官可能缺乏相關領域的培訓和教育,有可能削弱公眾對司法系統的信心。
BC律師會則表示,對法官而言,律政廳長的角色應該是扞衛司法系統,而不是暗示法官因為沒有受到足夠培訓,形容有關評論等同透過將司法問題政治化,來幹涉司法程序。
利莎瑪今日則回應指,自己所評論的不僅僅是1宗案件,而是一個事實。她說眾所周知,大多數人不會向司法系統或警察舉報性侵犯,形容有關問題是系統性問題,自己作為律政廳長有責任改進,亦希望司法機構和警隊以及刑法系統中每一個人都應該作出改善。
黃良潤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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