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保养] 天窗漏水该谁来修扯皮 BC物业被罚

QR Code
请用微信 扫一扫 扫描上面的二维码,然后点击页面右上角的 ... 图标,然后点击 发送给朋友分享到朋友圈,谢谢!
(加西网综合)对于居住在共管物业的业主,发生天窗漏水的问题,究竟该由业主还是物业来修,很多时候是个难以说清的问题。

最近BC省民事法庭 CRT 的宣判结果则有利于业主,判罚物业来出资解决问题。




此案中,同一物业的不同单元年的两个业主分别把物业告了!

他们的天窗都发生了漏水问题,以及天窗在维修过程中由于延误而造成建筑物的损害。

两套房屋的业主都认为应当由物业管理部门来维修,但物业则认为究竟天窗该由谁维修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

Catherine Jensen 和Éloïse Forest-Allard 是在两次不同的听证会上将物业告上法庭的两位地主。

Forest-Allard 与其他人共同拥有一个单元房屋,该单元有三个漏水的天窗,她声称这些天窗性能已经出现问题。

在诉讼中,她寻求法官判处物业在一年之内更换天窗,并要求物业部门负责天窗的未来维护。


根据法庭文件,提交作证的照片显示天窗与屋顶融为一体。监督此案的法庭成员确定,单位上方的屋顶构成“共同财产”。

Jensen 的单元中有两个漏水的天窗需要更换,并要求下令让物业立即更换它们。

Jensen 补充说,她的天窗在 2014 年或 2015 年开始漏水,物业只是临时用粘合剂做了简单修复。然而,天窗在 2021 年 11 月开始“严重漏水”,此后一直用防水布覆盖。


Jensen 无法证明她关于天窗漏水造成损坏的说法,但 CRT 仍然命令物业在四个月内为其修复天窗。此外,物业还需支付 Jensen 的 225 元法律庭审费用。



在 Forest-Allard 的案例中,她表示,她家的天窗在 2020 年开始出现故障,并要求物而已更换它们。

与 Jensen 案的判决一样,仲裁庭裁定物业需要在四个月内更换天窗。地层还负责支付 Forest-Allard 的 250 元的庭审费用。

ref

https://dailyhive.com/vancouver/strata-leaky-skylights
觉得新闻不错,请点个赞吧     无评论不新闻,发表一下您的意见吧
Note:
  • 地产及投资版面的文章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请谨慎!
  • 加西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或许可,严禁转载或摘录
  • 延伸阅读

    _RELATED_NEWS_MORE

    当前评论

    当前评论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欢迎您发表您的看法。
    发表评论
    您的评论 *:
    Security Code *:
    Please input the number which is shown on the following picture
    The Captcha image
      (Please input the number which is shown on the following picture)

     
    Copyright © 加西网, all rights are reserved.

    加西网为北美中文网传媒集团旗下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