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多名农信社员工 用假存单揽储
叶萧军随后上诉至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5月7日,滨州中院做出民事裁定书,同样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滨州中院曾于2018年5月7日驳回了叶萧军(化名)的上诉。
为此,叶萧军等受害人查阅大量法条,他们认为,自己提起的是独立民事诉讼,被告是银行法人、案由是存款纠纷;而法院所指的刑事案件被告是李某、赵某等自然人,案由是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这根本两码事。”
叶萧军的代理律师董宪鸿认为,本案不属于刑事案件中受害人针对刑事案件向被告人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能因有关人员的刑事犯罪而剥夺申请人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
5月30日,澎湃新闻尝试就此事采访滨州中院,一名工作人员以“领导不在”为由拒绝,截至发稿时亦未收到任何回复。
叶萧军说,现在所有受害人存入银行的钱,尚有1.6亿余元没有着落,“这些钱大部分都是亲朋好友一起凑的,究竟如何索回,我们仍然期待有关部门有所作为。”
分享: |
注: | 在此页阅读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