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 房东上诉法院 要求返还驱逐赔偿金

BC省居民 L 某和 T 某提交了一份司法审查申请,要求BC省最高法院撤销先前的判决,因为该判决“明显不合理”。
这起复杂的案件始于 2017 年 6 月,当时房客马尔尚夫妇从 L 某和 T 某手中租下了位于BC省弗农的一套房子。租金为每月 1,350 加元,押金为 600 加元。
经过五年多的租赁后,租客收到了两个月的通知,房东要求在 2022 年 6 月终止租赁该房产。
租客们被告知,一位房东的母亲 H 某将搬进这栋出租屋。租户们对通知提出异议后,在仲裁员的帮助下,与房东达成了和解协议。
协议规定租客必须在2022年新年前夜搬离房屋。然而, H 某直到近九个月后,也就是2023年夏天才搬进这所出租屋。
租客于 8 月启动了争议解决程序,寻求根据《住宅租赁法》(RTA)获得赔偿,并辩称房东的家庭成员未能在通知生效日后的合理时间内入住出租房屋。
BC省最高法院的判决援引了《住宅租赁法》,该法规定,如果房东终止租赁并入住空置的单元,“如果终止租赁的原因在通知生效日后的合理时间内未完成,或者出租单元至少六个月未用于所述原因,则房东必须向房客支付 12 倍的月租金”。
该裁决称,如果存在“特殊情况导致房东无法完成此任务”,则可以免除房东的这一责任。
虽然房东 L 某和 T 某承认称 H 某直到 2023 年 8 月底才搬进来,但他们反驳说,租客损坏了出租屋,在 H 某搬进来之前,需要花费 14 万元进行大规模维修和清洁。
房东表示,房屋还需要粉刷,由于只能在晚上和周末粉刷,因此粉刷工作耗时较长。他们还表示, H 女士在房屋装修期间住在温哥华,以便就诊以应对她持续存在的健康问题。
RTB 仲裁员于 2024 年 1 月作出有利于租户的裁决,指出房东“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租户对出租单元造成了价值 140,000.00 元的损坏”。
"我发现更有可能的是,房东利用了房屋维修的机会,花了五个月的时间进行大规模装修。我还发现,房东又花了两个月的时间粉刷房屋,这太过分了,即使她只在晚上和周末工作。无论是装修还是粉刷,都不符合可视为特殊情况的标准。
房东母亲所谓的健康问题,得到了一系列医疗预约的佐证。然而,我认为,由于她在那里的医生会说越南语,所以她需要去温哥华就医,这种说法并非情有可原,因为即使弗农没有这样的医生,弗农的家人也能提供支持并充当翻译。"
RTB 仲裁员命令 L 某和 T 某向房客支付 17,500 元,这是租赁期间每月租金的 12 倍,还有损坏押金和申请费。
然而,房东们将案件上诉至BC省最高法院,要求进行司法审查,理由是“明显不合理”,并且“他们不是该立法惩罚的那种不良行为者”。
威尔逊法官在判决中写道,仲裁员的证据分析必须结合 RTA 法规要求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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