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治文新聞] BC省列治文大媽挖生蠔被罰$5000+禁漁1年
大溫天氣轉暖,不少海鮮愛好者趁著晴好天氣前往海岸趕海。
生蠔、黃油蛤、馬蛤、花蛤和螃蟹都是趕海愛好者常見的收獲,但在BC省,趕海捕撈也是有個度的。
近日,兩名大媽因在溫哥華島東海岸的貝恩斯灣(Baynes Sound)過度捕撈貝類被處以罰款並禁止捕撈。
68歲的列治文居民Diosa Delacruz和其同伴、納奈莫居民Rosemarie Allam被查獲時,兩人共捕撈了151只生蠔和262只蛤蜊,其中222只蛤蜊小於法定尺寸。
貝恩斯灣為官地,僅允許休閒捕撈,且對各類海產有明確的每日限額規定,如蛤蜊每日上限60只,生蠔每日上限12只,兩人的捕撈量可以說的上是翻倍違反規定。
最終,Delacruz被省級法院判處$5000元罰款,同時被加拿大漁業與海洋部(DFO)實施為期一年的禁漁令。
Allam則因除超額捕撈外,還存在違反每日配額和不遵守捕魚許可證等行為,被處以$4500元罰款和兩年禁漁令。
不止是這兩位大媽,根據加拿大漁業與海洋部(DFO)的說法,大溫區域"經常發生非法捕撈和超額保留漁獲的行為",每年都會發生數起過度捕撈被查處的案例。


螃蟹讓抓4只,大溫男子超額猛捕22倍
幾年前,BC省男子Laird Goddyn就因超額捕撈螃蟹被處以$7500元罰款和五年禁漁令。

事發在白石鎮埃爾金公園碼頭,執法人員在其船上查獲89只螃蟹,遠超休閒捕撈者每人4只的法定限額。
皇家騎警當場查獲證據後立即聯系蘭裡漁業執法組,在將所有螃蟹放歸大海的同時,將該男子列為BC省重點監控捕撈對象。
最終,法院以違反《漁業法》定罪,不僅吊銷其潮汐區與非潮汐區捕撈執照,還要求其繳納$4638.38元的倉儲費後才能領回被扣押船只。

華人大媽猛拆“蟹腿”
除了過度捕撈的,還有華人大媽想卡bug拿螃蟹腿的。也是在幾年前的白石,曾有兩位華人大媽在撈起螃蟹後,先把螃蟹的腿掰下揣進兜裡,然後將剩下的螃蟹丟回海裡。

這一操作直接驚呆了當地觀鯨公司老板, 於是立即當場報警檢舉。

警察到場後,詢問這兩位大媽是否持有相關捕魚執照,但她們不懂英語。由於溝通不暢,警察直接從她們的口袋裡搜出了多個螃蟹腿。

要知道,BC省的相關法規並不是那麼容易鑽空子,只要非法保留了螃蟹的任何部分,都是違法的。
畢竟,被掰掉腿的螃蟹存活率極低不說,執法官員還需要測量螃蟹的整體尺寸,來確保漁民是否遵守規定,因此大媽最終也被罰款。
對於每年頻發的過度捕撈違規行為,加拿大漁業與海洋部呼吁公眾積極舉報此類違法行為。

正確趕海的打開方式
根據加拿大法律,任何人在海邊或海上從事釣魚、捕螃蟹等活動,都需要持有有效的釣魚許可證。對於僅作為愛好或休閒娛樂活動的人,可以申請BC省專門的淡水區釣魚許可證。

釣魚許可證類別:
1.潮汐水域(鹹水區)適用魚種:所有魚類(包括鮭魚)及貝類所需許可:必須持有加拿大聯邦政府漁業與海洋部頒發的《BC省潮汐水域休閒釣魚證》。若保留鮭魚,還需額外購買聯邦鮭魚保護印花稅票。
2.非潮汐水域(淡水區)適用魚種:所有魚類及小龍蝦所需許可:有效基礎釣魚證。根據目標魚種,可能還需要附加保護附加費印花稅票、白鱘保護專項證、分級水域專項證。如果在淡水區捕捉鋼頭鱒或鮭魚,則需要持有基礎證、鋼頭鱒或鮭魚保護附加費印花稅票,以及分級水域證(如適用)。值得注意的是,鹹水區和淡水區的鮭魚印花稅票不可通用,聯邦與省級費用也有所不同。

3.特定湖泊特殊規定:
Kootenay Lake或Shuswap Lake:捕撈虹鱒魚需保留體長超過50厘米,且需要附加基礎證和虹鱒保護附加費印花稅票。
Shuswap Lake:捕撈紅點鮭需保留體長超過60厘米,帶有基礎證和紅點鮭保護附加費印花稅票。
Fraser River Watershed:捕撈白鱘需持基礎證及白鱘保護專項證。
購買許可證
淡水捕魚許可證可以通過BC省官網進行電子購買,線下可前往FrontCounter BC辦事處、BC省政務服務處及特許授權銷售點購買。

目前,針對本地居民、非本地居民、以及殘疾或年老居民,提供年證、一天牌照以及八天牌照,收費標准可參見下圖。

而且,當你外出休閒釣魚時一定要記住隨身攜帶有效的釣魚證和政府簽發的帶照片身份證件(如駕照),遇到檢查時,需向保育官員、漁業官員、皇家騎警、公園管理員或野生動物執法人員出示相關證件。
也要記得打印一份原尺寸的紙質版牌照,並保留清晰的電子副本照片在手機或電腦中。如果需要記錄漁獲如保護附加費魚種,則必須使用紙質版填寫捕撈信息。
一旦此類牌照遺失,需重新購買,原證均不予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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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生蠔、黃油蛤、馬蛤、花蛤和螃蟹都是趕海愛好者常見的收獲,但在BC省,趕海捕撈也是有個度的。
近日,兩名大媽因在溫哥華島東海岸的貝恩斯灣(Baynes Sound)過度捕撈貝類被處以罰款並禁止捕撈。
68歲的列治文居民Diosa Delacruz和其同伴、納奈莫居民Rosemarie Allam被查獲時,兩人共捕撈了151只生蠔和262只蛤蜊,其中222只蛤蜊小於法定尺寸。
貝恩斯灣為官地,僅允許休閒捕撈,且對各類海產有明確的每日限額規定,如蛤蜊每日上限60只,生蠔每日上限12只,兩人的捕撈量可以說的上是翻倍違反規定。
最終,Delacruz被省級法院判處$5000元罰款,同時被加拿大漁業與海洋部(DFO)實施為期一年的禁漁令。
Allam則因除超額捕撈外,還存在違反每日配額和不遵守捕魚許可證等行為,被處以$4500元罰款和兩年禁漁令。
不止是這兩位大媽,根據加拿大漁業與海洋部(DFO)的說法,大溫區域"經常發生非法捕撈和超額保留漁獲的行為",每年都會發生數起過度捕撈被查處的案例。


螃蟹讓抓4只,大溫男子超額猛捕22倍
幾年前,BC省男子Laird Goddyn就因超額捕撈螃蟹被處以$7500元罰款和五年禁漁令。

事發在白石鎮埃爾金公園碼頭,執法人員在其船上查獲89只螃蟹,遠超休閒捕撈者每人4只的法定限額。
皇家騎警當場查獲證據後立即聯系蘭裡漁業執法組,在將所有螃蟹放歸大海的同時,將該男子列為BC省重點監控捕撈對象。
最終,法院以違反《漁業法》定罪,不僅吊銷其潮汐區與非潮汐區捕撈執照,還要求其繳納$4638.38元的倉儲費後才能領回被扣押船只。

華人大媽猛拆“蟹腿”
除了過度捕撈的,還有華人大媽想卡bug拿螃蟹腿的。也是在幾年前的白石,曾有兩位華人大媽在撈起螃蟹後,先把螃蟹的腿掰下揣進兜裡,然後將剩下的螃蟹丟回海裡。

這一操作直接驚呆了當地觀鯨公司老板, 於是立即當場報警檢舉。

警察到場後,詢問這兩位大媽是否持有相關捕魚執照,但她們不懂英語。由於溝通不暢,警察直接從她們的口袋裡搜出了多個螃蟹腿。

要知道,BC省的相關法規並不是那麼容易鑽空子,只要非法保留了螃蟹的任何部分,都是違法的。
畢竟,被掰掉腿的螃蟹存活率極低不說,執法官員還需要測量螃蟹的整體尺寸,來確保漁民是否遵守規定,因此大媽最終也被罰款。
對於每年頻發的過度捕撈違規行為,加拿大漁業與海洋部呼吁公眾積極舉報此類違法行為。

正確趕海的打開方式
根據加拿大法律,任何人在海邊或海上從事釣魚、捕螃蟹等活動,都需要持有有效的釣魚許可證。對於僅作為愛好或休閒娛樂活動的人,可以申請BC省專門的淡水區釣魚許可證。

釣魚許可證類別:
1.潮汐水域(鹹水區)適用魚種:所有魚類(包括鮭魚)及貝類所需許可:必須持有加拿大聯邦政府漁業與海洋部頒發的《BC省潮汐水域休閒釣魚證》。若保留鮭魚,還需額外購買聯邦鮭魚保護印花稅票。
2.非潮汐水域(淡水區)適用魚種:所有魚類及小龍蝦所需許可:有效基礎釣魚證。根據目標魚種,可能還需要附加保護附加費印花稅票、白鱘保護專項證、分級水域專項證。如果在淡水區捕捉鋼頭鱒或鮭魚,則需要持有基礎證、鋼頭鱒或鮭魚保護附加費印花稅票,以及分級水域證(如適用)。值得注意的是,鹹水區和淡水區的鮭魚印花稅票不可通用,聯邦與省級費用也有所不同。

3.特定湖泊特殊規定:
Kootenay Lake或Shuswap Lake:捕撈虹鱒魚需保留體長超過50厘米,且需要附加基礎證和虹鱒保護附加費印花稅票。
Shuswap Lake:捕撈紅點鮭需保留體長超過60厘米,帶有基礎證和紅點鮭保護附加費印花稅票。
Fraser River Watershed:捕撈白鱘需持基礎證及白鱘保護專項證。
購買許可證
淡水捕魚許可證可以通過BC省官網進行電子購買,線下可前往FrontCounter BC辦事處、BC省政務服務處及特許授權銷售點購買。

目前,針對本地居民、非本地居民、以及殘疾或年老居民,提供年證、一天牌照以及八天牌照,收費標准可參見下圖。

而且,當你外出休閒釣魚時一定要記住隨身攜帶有效的釣魚證和政府簽發的帶照片身份證件(如駕照),遇到檢查時,需向保育官員、漁業官員、皇家騎警、公園管理員或野生動物執法人員出示相關證件。
也要記得打印一份原尺寸的紙質版牌照,並保留清晰的電子副本照片在手機或電腦中。如果需要記錄漁獲如保護附加費魚種,則必須使用紙質版填寫捕撈信息。
一旦此類牌照遺失,需重新購買,原證均不予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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