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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億萬富姐”吳英父親的這17年 | 溫哥華財稅中心


[理財新聞] “億萬富姐”吳英父親的這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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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21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宣布吳英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終審結果。可對於這個結果,吳永正依舊深受打擊,他自始至終堅稱吳英無罪。當晚21點47分,實名認證為“吳英的父親”的新浪微博發布博文:“申訴到底!!五年不夠就十年!!”

兩年之後,吳英被改判為無期徒刑。4年後的2018年,又減為有期徒刑25年。(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的刑期,從裁定減刑之日起計算。)


作為最接近吳家的人士之一,《吳英:億萬富姐的罪與罰》一書的作者萬茵曾公開評價,吳英案之所以波瀾起伏,是因為背後有一個精明而倔強的父親。



從一審判決至今,吳永正一直為女兒做無罪辯護,找律師、調查案件相關情況,常常拎著裝滿訴訟材料的箱子,奔走15年。吳永正對女兒吳英的預期最高,要求也最嚴格,每當兩人的意見出現分歧,如果認為吳英不對,即便在探監,他也會“痛罵”吳英。

吳英的命運交響曲曲折離奇,早已塵埃落定。但她並沒有申請減刑的訴求,堅稱自己無罪。時至今日,吳永正也還在堅持吳英無罪的執念中持續奔波,僅僅是打印資料的錢,約摸也有30萬,總共花銷有上百萬了。他常說,自己是“祥林嫂”,女兒的事情說了幾百遍,變得絮絮叨叨。


喧囂

|吳英的“罪與罰”

2009年吳英被判死刑之後,一時引發諸多法學界人士的討論。


法學教授張千帆認為,吳英並沒有對任何人的生命或人身造成暴力傷害,因而也沒有產生巨大的民憤;即便“集資詐騙”罪名成立,也只是傷害了11個受害人的經濟利益,並導致他們的資金未能存入合法的銀行,從而對國家金融調控產生不便,但是僅此似乎遠不足以上升到”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重大損失”的高度。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孫建章律師表示,在吳英案二審維持死刑判決前的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頒布實施,此次修正,廢除了票據詐騙罪、金融票證詐騙罪和信用證詐騙罪的死刑,在是否廢除集資詐騙罪的死刑問題上,社會各界進行了激烈的爭論,但立法機關考慮到集資詐騙罪屬於涉眾犯罪且數額往往特別巨大,社會影響特別嚴重,所以保留了集資詐騙罪的死刑規定。

孫建章律師認為,吳英案發,恰恰在集資詐騙罪死刑廢留的節點上,最終,吳英沒有被核准死刑,而是被改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頒布,這次沒有任何懸念廢除了集資詐騙罪的死刑規定。吳英案判決的結果,充分體現了國家“少殺慎殺”、“保護人權”這一司法制度的極大進步。

這起案件審理了5年之久,涉案的資產處置更耗時超十年。據《南方周末》統計,2018年至2021年,東陽市公安局通過淘寶網的司法拍賣平台每一年分別處置了6套、44套、6套、34套房產。截至2021年9月,90套位於東陽的房產全部拍賣完畢,合計得款約2.02億元。但債權人紛紛表示,他們尚未領回過一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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