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晶晶夫家再內斗 起底霍氏爭產案
這次爭奪家產的爭議點是→二子霍震寰(霍啟剛二叔)、長子霍震霆(霍啟剛老爸)被控隱瞞 70 億遺產,這 70 億遺產,正是廣州南沙 22 平方公裡(3.3 萬畝)的地皮。
指控他們的是長房三子霍震宇、長女霍麗萍、次女霍麗娜。
霍英東已經去世 15 年了,在去世前他曾立遺囑,稱二房三房子女不得從商,霍家子弟 "20 年內不分遺產。"
然而期限未到,為何他的財產如今再被爭奪?
關於醫囑,霍震霆當年是怎麼設立的?
這次爭產,霍啟剛和郭晶晶是否會被影響?
霍家這個家族又有著怎樣的故事?
01 遺產再引紛爭
要看清豪門爭產,首先要理清一下人物關系。
霍英東一共有三房太太,正室生了三子三女,二房生了三子,三房生有四子。
龐大的家庭成員構成,早就預示著霍英東去世後,家族成員之間會面臨家產爭奪大戰。
霍英東也早就想到了這一點,生前曾於 1978 年 5 月 20 日訂立最後一份遺囑,力求避免豪門爭產大亂斗。
從他設立的遺囑來看,顯然更重視長房一脈。
第一,大房可以從商,而其他兩房子女只能從事律師、醫生等職業。
第二,所有太太和子女都是受益人,長房的二兒子霍震寰、三兒子霍震宇、霍英東妹妹霍慕勤及妹夫蔡源霖,擔任遺產執行人,按月支付定額生活費給各受益人。此外,在霍英東死後 20 年內不可分配剩余的遺產。
第三,三子分管體育事業、商業板塊、南沙開發,互不幹擾。長房三子分別繼承其三大事業,長子霍震霆繼承體育事業,霍震寰接管商業,南沙項目則由三子霍震宇接手。
霍英東這種安排幾乎是完美地分割遺產,但他忘了最重要的一點,那就是 20 年後怎麼分。
分享: |
注: | 在此頁中閱讀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