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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原书记收侄子300万 与女下属 | 温哥华财税中心


湘潭原书记收侄子300万 与女下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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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潭官员陈震龙案情细节:曾用虚假身份43次与情妇开房

  落马一年多后,湖南湘潭市委政法委原副书记陈震龙案情细节获官方披露。


  澎湃新闻注意到,12309中国检察网近日发布的相关起诉书显示,陈震龙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共计7个罪名。

  检方依法审查查明,陈震龙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700余万元。他多次以假冒“文玩字画”作价质押变相受贿,甚至还把老家一棵桂花树以8万元“卖”给请托人。

  起诉书还显示,陈震龙曾冒用残障人士身份信息办理虚假身份证件,并使用该虚假身份证件先后43次在长沙等地办理酒店入住手续,与其情妇发生不正当关系。

  

  陈震龙 资料图

  用假古玩字画索贿,千元要价百万


  公开资料显示,陈震龙(曾用名陈建军),男,汉族,1969年8月出生,湖南双峰人,1991年12月参加工作,199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陈震龙曾长期在政法系统工作,历任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副局长、正科级侦察员,韶山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韶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2011年4月出任湘潭市委政法委副书记,2018年3月兼任市扫黑办副主任。

  2020年4月,陈震龙被通报查,半年后被双开。湘潭市纪委监委在长达800余字的通报中提到,陈震龙身为司法工作人员,索取钱物,徇私枉法,对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诉,且情节严重,涉嫌徇私枉法罪;知法犯法,利用职权制作办理虚假身份证件,造成恶劣影响,涉嫌滥用职权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2020年12月,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检察院对陈震龙一案提起公诉。检方依法审查查明,2004年5月至2020年3月,被告人陈震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其本人职权及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和索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724.83万元和一块梅花牌女士手表。

  澎湃新闻梳理起诉书发现,陈震龙的受贿方式可谓“五花八门”,例如“放贷收息”、以假文物质押“借款”等。

  2011年10月,陈震龙接受请托帮助胡某某在刑事案件的处理方面疏通关系。2013年5月,他主动提出按月息4分借款200万元给胡某某。为感谢陈震龙的帮助并继续得到关照,胡某某答应陈震龙的要求,并按月支付8万元利息。2014年10月,陈震龙提出将月息8万元提高至10万元,胡某某予以接受。2013年6月至2018年5月,陈震龙以“放贷收息”的名义收受胡某某所送财物共计216万元,为对方在违法获取贷款、处理经济纠纷、建设用地审批等方面提供帮助。

  2009年下半年,陈震龙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在陈某某(另案处理)、傅某某、何某某开发韶山某房地产项目过程中给予帮助。2010年12月,陈震龙以借款为名,向陈某某索要200万元。为掩人耳目,他还以3件假“祖传古玩”作为质押物,与陈某某签订质押借款协议。后经湖南省文物鉴定中心鉴定,这3件“祖传古玩”均为现代制作,价值2500元。

  2012年7月,陈某某、何某某向陈震龙催款遭拒,陈、何、傅三人商议共同承担200万元,作为感谢费送给陈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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