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理財] 網友追回支付寶盜刷款的奇葩經歷
事件概述
2016年2月16日中午12時30分左右收到招商銀行和支付寶APP的Push通知,連續被消費了兩筆訂單,一筆4999元,一筆20000元。共計24999元人民幣。立即鎖信用卡,報警110,反饋招商銀行,反饋支付寶。幾經周折,一個多禮拜後(2月25日)追回了盜刷款。 之所以幾經周折,因為這期間有太多坑,讓受害人去填去繞,沒經歷過簡直無法想象。最終,在支付寶的調解下,錢追回來了。支付寶作為中間人,促成可疑盜刷者(嚴謹的說法)退回了24999元盜刷款。

被盜刷訂單截圖
追回經過概述
追回經過很長,踩的坑也足以做幾期專訪,為了讓你能從一開始就有個整體的認識,我先概述一下。
追回過程是幾條線同時進行的,一是報警,二是招商銀行信用卡,三是支付寶。
報警因遲遲不予受理,此條線在追回過程中角色缺失,沒發揮任何職能效力。
招商銀行信用卡表示是支付寶被盜通過快捷支付消費,銀行不承擔責任。在追回盜刷款中亦沒有發揮任何職能效力。
派出所受理案情和招商銀行信用卡有個非常長的扯皮階段,此條在後面詳述。有幾個許多用了多年信用卡的都不知道的大坑。
第三條線,就是支付寶。也是這條線,起了追回盜刷款的作用。
與支付寶交涉的十天
第一天(2月16日)
在報警和反饋信用卡中心後,打支付寶客服反饋賬戶被盜,被盜刷信用卡24999元。客服向我確認疑似被盜刷兩筆訂單,表示要去後台核實。如果屬實會有保險全額賠償,到時要提供相關報案資料。掛斷電話後,此時我覺得事情好處理了,已經報案110,到時給報案資料就好了。沒想到我還是太年輕了。
第二天(17號)
支付寶客服來電話,問我認不認識一個叫彭XX的。我說不認識。支付寶客服再問是不是曾經有使用過一台錘子手機。確實,我曾經有一台常用的錘子T1,但通過閒魚(也是阿裡系的平台)賣出去了。一同賣出的還有一部iPhone 5C,兩部打包一起賣1000元。我將這些情況如實告知。並查閱了閒魚記錄,原來買我手機的那人就叫彭XX。而我本人正在使用的是用了大半年的iPhone 6S,並且是支付寶綁定的手機號。

賣出手機
支付寶客服表示,你這有可能是「熟人作案」,不在理賠范圍。
支付寶這麼快就定性了。2月16日當天我的支付寶一直在我綁定手機號的手機上登錄著,還在12點左右正常消費了兩筆。另一台錘子手機(異地、手機號非綁定手機號),竟然可以同時直接登錄我的支付寶並且在我支付寶從來沒消費過的「天天奪寶」進行兩筆大額支付。而我沒有收到任何賬號異常提醒和短信驗證碼。

在當天被盜刷同一時段 我本人手機上的正常交易截圖
支付寶客服表示這些要由後端部門核實。
第三天(18號)
果然,理賠被拒絕。

第一次理賠被拒
繼續聯系支付寶客服,支付寶客服仍然表示是一台曾經用過的錘子手機,不屬於理賠范圍。對於我提出的不可能在我手機明明登錄支付寶並且當天同一時段有正常消費的同時盜刷方竟然也能登錄支付寶並支付的問題,客服解釋我是在淘寶APP消費點口碑外賣,並沒有登錄支付寶APP。
對於這個解釋,我完全不能接受。因為我確實是每天掛著支付寶的,而且點外賣是直接喚醒支付寶APP進入支付的。所以從這時開始,我意識到了支付寶客服開始出了問題了。
我向支付寶要求去杭州面談,因為我意識到電話裡已經聽不到真相了。因為我非常確定我的支付寶當時是在手機上登錄著的,我從來不會想到還有另一台設備可以未經我允許甚至沒有任何提醒便登錄並消費。我讓支付寶客服發來面談的地址,支付寶客服說面談需要申請,並委婉表達說路費什麼的需要自理。
為了弄清盜刷真相,我願意付出這些代價。當天,在微博和朋友圈,我說要去杭州砸支付寶玻璃了。(朋友說要先預約接待,直接去肯定不行)
同時,我對第一次理賠審核表示不接受,與我的真實情況不符,要求支付寶客服重新審核,並對前一次審核人員進行投訴。
於是進入了新一輪支付寶賬戶安全險理賠審核。
第四天(19號)
上一次理賠審核用了3天給出拒賠結果,這一次速度加快了,1天就給出了理賠結果:拒絕理賠,不在理賠范圍。

第二次理賠被拒
這表示我18號的反饋和投訴完全沒有任何作用。我再次強調要去杭州面談,讓支付寶安排人員接待。並表示對這次的理賠審核仍然不滿意。
支付寶客服表示會去幫忙申請面談。是的,當天並沒有給到我申請面談的結果。
第五天(20號)
從向支付寶反饋盜刷到今天,我經人指點突然發現一個支付寶客服從來沒告訴過我的新情況。有一台設備號為(H60-L02)的手機在案發當天(16號)使用了我的支付寶。經查詢這設備號是華為手機的設備號,也就是說有一台華為手機在案發當天登錄過我的支付寶。而我從來沒有過華為手機,也從來沒在華為手機上登錄過支付寶。

華為手機在案發當天首次使用賬戶
我立即向支付寶客服反饋這個新發現,支付寶客服表示要去核實。然後告訴我,沒有華為手機,並在支付寶客服的電話指導下再次查看設備列表,仍然有一台華為手機出現在設備列表裡。支付寶客服表示技術確實沒查到,至於為什麼在我這邊有一台華為手機,要再去核實。
這使我更加不能弄清楚我的支付寶是如何被盜刷的了。
1、明明有一台華為手機,支付寶客服卻表示技術沒查到有。與我事實不符。
2.、華為手機我從來沒使用過,竟然可以直接在支付寶沒有任何提醒和驗證(包括手機短信)的情況下,登錄我的支付寶。而我明明正常登錄並消費了,綁定的手機卡號也正常使用。與支付寶賬戶登錄安全策略不符。
3、如果如前兩次支付寶判定來說是通過錘子T1盜刷的,那麼錘子T1明明不是我的支付寶綁定手機卡號(一直在我這iPhone 6S上呢),也明明刪除了支付寶APP的,卻可以沒有任何支付寶提醒和驗證(包括手機驗證碼)的情況下,登錄並快捷支付刷信用卡。與支付寶安全策略不符。
綜合這三個情況,我再次向支付寶客服要求面談,安排接待。前兩次的要求仍然沒有獲得安排。
支付寶客服表示可以幫申請,但路費……沒等她說完我就打斷說我自理。
第六天(21號)
這天是星期日,等支付寶的面談安排電話。兩次拒絕理賠,支付寶已經單方面定性了。我也沒再打電話過去。
第七天(22號)
支付寶客服來電話表示就算是安排了面談,也改變不了由錘子手機支付的事實。這個事實是不可能推翻的。
在那麼多疑問沒有給到合理解釋的情況下,我要求面談,支付寶客服竟然給出這樣的答復。必須去面談了。
同時為了給面談帶去更多證據,起碼帶個報案回執去。我在22號又去派出所要求受理立案,仍然沒有成功。(這點在後面會詳細說)
支付寶說就算面談,也改變不了事實。而派出所又不予立案,連報案都還沒受理。連報案回執都沒拿到。從案發到22號,已經整整一個禮拜了,再加上是元宵節。我產生了算了、認了的想法,新年剛開工,工作那麼多,沒有時間耗在這樣扯皮的事情上。
於是在朋友圈發布了這條消息。(我甚至沒有號召解除綁定支付寶,因為我還對支付寶殘存一絲絲的幻想)

而正是這條朋友圈消息,讓一直有關注過我被盜刷的朋友出面,幫忙直接聯系支付寶相關人員,支付寶向我朋友說我不配合調查。這簡直瞎扯。我將閒魚交易截圖發給了這位幫忙的朋友。
盜刷案由此開始轉變。
第八天(23號)
朋友幫向支付寶管理層反饋後,支付寶派某經理來向我解釋,仍然堅持是不在理賠范圍。對於我的幾個疑問解答是:
1、表示沒看到有華為手機。
2、 沒有華為手機就不存在提醒的問題了。
3、 盜刷的錘子手機為何能在我沒收到提醒和驗證碼的情況下登錄盜刷,是盜刷人直接通過賬號和密碼登錄錘子手機並且使用支付密碼快捷支付。
這個答復我當然不能接受,疑點仍未解決。
1、我明明查到當天有陌生華為手機登錄,她說支付寶技術沒查到有華為手機。要去再次確認。與我的事實不符。
2、華為手機登錄我的支付寶我沒收到任何提醒包括手機驗證碼。這與支付寶賬戶登錄保護策略不符。
3、一台曾經使用過的手機(錘子T1)在閒魚賣出後登錄過買家的支付寶,然後又顯示案發當天登錄我的支付寶刷走我報案的兩筆錢。這期間支付寶沒有任何提示包括短信驗證碼(綁定手機號在我這),這與支付寶賬號登錄保護情況不符。
綜合以上,我認為支付寶對我兩筆盜刷報案處置不當。
隨後我把這條總結發布在朋友圈。幫忙聯系支付寶的朋友應該看到並反饋給了支付寶。
下午2點左右,支付寶電話聯系我,說使用那台錘子手機的人要跟我聯系,問支付寶可不可以把我的電話號碼告訴使用那台錘子手機的人,他可能願意退回錢給我。
我一聽支付寶找到盜刷人了還是盜刷人自守了?2萬5可是夠刑事案件了。好,同意了支付寶的提議。
到最後來想想,從這裡開始,就進入了一個大坑。支付寶的角色變成了中間人,把矛盾化解為了我與盜刷人之間的民事糾紛。而不是一起支付寶賬號被盜,損失2萬5,涉及支付寶和盜刷人的刑事案件。
因為可疑盜刷人(嚴謹的說法)從支付寶獲取我的電話後,立即打電話給我,說手機丟了,不是他盜刷的,但不想影響搞大,工作在國企,怕警察上門調查對工作影響不好。願意承擔一萬元。
我當然不會答應,立即回絕。並掛斷了電話。
隨後支付寶又來電話,我向支付寶告知可疑盜刷人提出原意承擔一萬元,並表示不按受。支付寶委婉勸說讓我以追回損失為主,我也如實告知支付寶派出所還沒有成功立案。現在既然有這樣的進展,能不能聯合支付寶一起來報案,這個想法被支付寶打回了。考慮到我的報案還沒有立案連受理都沒受理,提出除非對方願意返還所有盜刷款,否則不接受。
過了一小段時間,可疑盜刷人又打電話給我了。顯然支付寶已經跟他說了我的要求了,說願意承擔所有2萬5,但不能讓警察去上門調查,怕丟工作,怕影響家人。但這兩萬五今天拿不出,先拿點,其它的等下個月發工資再返還。讓我相信他。
可笑。我說除非今天一次性返還,其它的都不要跟我說,你去跟支付寶說。我掛斷電話。
一小段時間後,支付寶又來電話了。顯然可疑盜刷人向支付寶報告了我的態度了,因為支付寶上來就說大家都是成年人了,給對方一個台階下。支付寶這已經直接擺明了調停人的角色了,為了追回盜刷款,我說接受支付寶調停。但必須一次性返還。支付寶表示會去聯系對方。
又一小段時間後,可疑盜刷人來電話了。說願意一次性返還。但今天(23號)是沒辦法全部返還,有一部分錢要從購買的支付寶的基金裡提現,有個到賬時間。還有其它一堆理由我沒聽進去,我就問最快什麼時候能湊齊。可疑盜刷人折騰了好一陣給出25號下午4點前全部返還。
好。我掛斷電話。
隨後支付寶來電話,我告知了最終返還的時間結點是25號下午4點。支付寶表示25號下午4點後會來電話確認處理情況,我認為這是一件不能確定的事情,如果對方沒返還怎麼辦?
付寶表示到時會有辦法。先等等看。
有了這麼多的進展,我決定看支付寶將如何處理。我答應了等等看。
而對於賬戶有華為手機使用我支付保賬戶的問題,這次解釋是確實有華為手機使用過。至於具體的情況,還要查。
第九天(24號)
由於支付寶這條線要25號才能有結果,我就繼續堅持推進了派出所這條線。因為這天招商銀行信用卡中心的蓋章流水單終於從寄過來了。(不要問為什麼要寄而不是直接去銀行網點大廳打印,文後會告訴你不知道真相。)

拿著蓋章流水單,終於找到願意受理警情的民警。民警安排手下開始做筆錄,提交報案材料。按了幾十個手印後,終於拿到了報案回執。(當時我以為立案了,後來在微信群友的提醒下才發現其實這才剛剛受理,壓根還沒立案)
我將終於受理報案的情形發到朋友圈。得知我報案受理成功後,傅蔚岡老師(簡稱傅師)將我的情況發布至微博。

而這條微博將盜刷案的進展再次加快了,直接影響到了螞蟻金服公關人員。螞蟻金服承諾25號下午4點前一定完善解決,傅師刪除了相關微博。
好,繼續等25號下午4點。
第十天(25號)
這一天上午我都在上班,其實心裡還在期待著事情的結局。中午吃飯都在設想各種可能性,然而,首先打電話過來的是那個可疑盜刷人。3點12分打電話過來說錢要到24時才到賬,4點前給不了,晚點給。
我不答應。
可疑盜刷人急了,說就是沒辦法4點前一次性給,不行的話愛怎麼著怎麼著吧。然後繼續說一些借口。
我沒聽進去,讓他跟支付寶說,我不要聽。
4點過後7分鍾,支付寶並沒有人來聯系我解決問題。我將情況告訴傅師後,4點19分支付寶來電話了,說確實沒看到可疑盜刷人返還款項。
我說你這是調停失敗了,接下來如何解決?
支付寶表示申請保險全額賠付。
聽到「申請」倆字我當時就絕望了,讓支付寶給一個申請結果的節點。
最晚明天(26號)上午12點,最快今天下午6點。
好,掛斷電話。我的盜刷案處理又被再一次往後拖延了。但有什麼辦法呢?派出所報案只是剛受理,立案調查遙遙無期。
妹想到,可疑盜刷人在25號4時51分直接將2萬5返還到我支付寶了。

我剛想打電話給支付寶反饋這個情況,支付寶倒是先打電話過來了。說對方已經返還了,保險理賠是不是取消?
這件事到現在雖然是支付寶在推進,但我還沒弄清楚支付寶賬戶安全策略為什麼會在此次盜刷事件中失效的問題。
我沒有同意取消保險理賠。
理賠的事情支付寶說繼續等消息,還有華為手機的使用我支付寶賬戶的問題,現在又改口說沒有華為手機,說看錯了!我當時就震驚了,這已經是反復核實的事情了,但我又沒辦法直接證偽。這問題可以嚴重到讓支付寶說出這樣的話。但對於我的堅持求真相,發了個郵件過來讓我提交有證明華為手機使用賬戶的設備列表截圖。
隨後掛斷電話。
25日晚上10點,支付寶電話過來詢問說我還有一筆可疑交易,1月31日有筆可疑的交易不是從我自己的手機上支付的。
我回憶了好久,1月31日當時我人還在台灣。即刻翻查訂單,原來是微博紅包!那段時間新浪微博在搞紅包活動,我以為是新浪微博不要臉,自動從綁定的支付寶扣款發粉絲紅包(200元),實際扣款199.75元。當時還截圖發微博罵不要臉並@來去之間,後來刪除了。

不要臉的微博,不讓解綁
原來這個時候我的支付寶賬戶已經出問題了!!!當時支付寶沒提醒我,,現在卻能主動發現可疑。這是為什麼?明明有能力發現,如果早提醒我就能避免這一次盜刷了!
支付寶表示保險只理賠這一筆,199.75元。由於對方返還25000元,比被盜刷的那兩筆合計24999元多出1元。這1元就從保險理賠中扣除。只理賠198.75元。
第二天一早,2月26日,理賠結果出來,收到198.75理賠款。

盜刷款追回至此結束。但仍然有幾個疑問讓我無法釋懷。
附一、盜刷報警受理立案遇到哪些坑了?
坑1:派出所為管轄權互相扯皮
報警110後,110中心問了幾個問題,
現在人在哪?
在深圳羅湖區寶安南路。
信用卡開卡行是哪個?
招商銀行信用卡哪有什麼開卡行,都是從信用卡中心統一寄送的。顯然接110報警人員不專業。
於是問我在哪裡申請的?
我特麼是在信用卡官方網站上申請的,然後寄過來的。
寄到哪裡的?
寄到我原上班地點,福田區濱河大道愛地大廈。
然後,我的報案受理就遇到了第一個坑:到底是在案發時我所在地附近的派出所(深圳市羅湖區桂園派出所)還是在我收卡地點附近(福田區福強派出所)受理。
這兩個派出所為了管轄權,互相扯皮。我先是打車到福強派出所,途中還在便利店刷了一下信用卡。雖然鎖了,但有一條刷卡失敗的消息以證明卡在我身上。福強派出所民警堅稱這不是他們管轄,我在派出所內再次報警110。福強派出所仍然不予受理。
只好打的返回桂園派出所。扯皮了許久,民警終於同意接待。並要求,受理必須有銀行蓋章流水。
我以為很簡單。立即去銀行網點。
坑2:流水只能由信用卡中心統一寄送
招商銀行信用卡流水只能由信用卡中心統一寄送,線下網點均不提供這項服務。而開具信用卡蓋章流水需要等盜刷訂單2天後入賬才能打印,然後再需要三個工作日才能申請蓋章。然而又需要3個工作日郵寄。
所以從案發,到24號流水寄過來,將近9天。
而派出所立案又只認蓋章流水,讓人感覺他們串通一氣,放慢了整個案件受理的節奏。
附二:
1、什麼樣的情況下會有一台你從來沒用過的手機出現在你的賬戶使用設備列表裡?我不知道到底是什麼原因。
2、為什麼曾經我使用過錘子T1,把綁定的手機卡、支付寶APP都刪除並出售後,對方還是可以在我手機明明登錄著支付寶並有正常交易的情況下沒有任何提醒和驗證的去登錄去消費?我不知道到底是什麼原因。
3、為什麼支付寶事後能主動告訴我還有一筆我不知情的可疑交易?而在發生當時支付寶卻不能及時提醒我?
4、支付寶在這件盜刷案中,處理流程有哪些本可以更體面?
5、案件還要往前繼續嗎?你懂我的意思。
此次支付寶被盜刷案件中,感謝推動支付寶重回調查的那位熱心朋友,感謝傅師的援手。同時非常感謝一直關注我被盜刷的朋友們,你們關心的許多問題,我也沒有答案。錢雖回來了,但有了心結。已經好多天沒用支付寶點外賣了,不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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