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寒而栗,中共四大新招公开搜刮民脂
王赫评论文章:这几年,中共政府财政急速恶化,当局要求各级部门“勒紧腰带、过紧日子”。2024年多个省市(如重庆市璧山区、青海省德令哈市、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卓资县、内蒙古乌海市等),成立“砸锅卖铁”工作专班,要求通过多种方式,进一步挖掘现有资产资源潜力,挺过难关。而地方的官方文件显示,“砸锅卖铁令”来自中南海。进入2026年,中共更是山穷水尽,在“砸锅卖铁”之外,对民企、富人、社会组织等开始公开“制度化”的掠夺了。本文略叙四条。
其一,2026年5月1日起,民企员工职务犯罪,将与公职人员同罪同罚,入刑门槛从6万人民币降至3万元
比如,医生收回扣累计超过3万就入刑。这对民企老板也更严苛。不少老板习惯从公司账上拿钱周转,诸如炒股、投资、借给亲友等等,临时用一下,以后再还回去。按照新规,这类行为都属于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达到3万就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哪怕你是实际控制人。
此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职务侵占等犯罪的立案和升档标准,分别为公职人员对应犯罪数额标准的两倍和五倍。4月10日,中共“两高”联合公布《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落实对不同所有制企业依法平等保护”之名,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分别参照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执行。标准统一后,非公职人员入罪门槛大幅降低。
法律界强烈反弹:国家工作人员行受贿,侵犯的是国家公权力的不可收买性;民企员工受贿,侵犯的则是公司经济利益与员工忠实义务,两者社会危害性存在实质差异,怎么能一个标准呢?事实上,10年前初版《解释》之所以实施“双轨制”定罪量刑标准,一大考量就是非公职人员相关罪行均不涉及公共财务和公职人员职务廉洁性,一般认为危害性较低,因而将入罪门槛适度上提。大陆网民吐槽:“民企福利还没和国企对齐,刑期倒是先看齐了。”大概是中共政府已经穷疯了,要用司法来“割韭菜”。
顺便说一下,该《解释(二)》在大幅降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入罪门槛的同时,却显著提高了国家工作人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追诉标准,从30万元直接提升至300万,入罪门槛提高10倍。在中共政府官员个人财产无需公开的背景下,这么做肯定是对贪官的放纵。当然,该《解释(二)》还有更多的陷阱,“魔鬼在细节中”,此处不多说了。

进入2026年,中共政府财政更急速恶化,对民企、富人、社会组织等开始公开“制度化”的掠夺了。 (Photo by ChinaFotoPress/Getty Images)
其二,《金融法(草案)》令人不寒而栗
当局《金融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于4月19日结束。法律界人士提出强烈批评。举例而言,该草案第五十五条赋予了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极度宽泛的“准司法权”:(1)无需经过法院的司法审查与授权,行政机构即可直接穿透公民的通信隐私并剥夺其财产处置权:(2)监管部门有权对“出境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涉嫌违法人员、单位主管等直接责任人员,直接决定不准出境,并通知移民管理机构执行——这种行政化的“边控”,相当于给当局恐吓与打压特定群体(如民营企业家、异见人士及其家属)打开大门。
事实上,中共当局不透明的“边控”已臭名昭著。最新一期著名案例,是今年3月,是AI初创公司Manus的两名联合创始人被禁止离境。Manus由中国团队创立、总部设在新加坡。去年12月,美国社交媒体巨头脸书(Facebook)母公司Meta宣布将收购Manus,估计收购金额在20亿美元到30亿美元之间。今年1月,中共商务部表示将对收购一事进行评估和调查,两名创始人被招回国。
不错的新闻,我要点赞
好新闻没人评论怎么行,我来说几句
其一,2026年5月1日起,民企员工职务犯罪,将与公职人员同罪同罚,入刑门槛从6万人民币降至3万元
比如,医生收回扣累计超过3万就入刑。这对民企老板也更严苛。不少老板习惯从公司账上拿钱周转,诸如炒股、投资、借给亲友等等,临时用一下,以后再还回去。按照新规,这类行为都属于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达到3万就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哪怕你是实际控制人。
此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职务侵占等犯罪的立案和升档标准,分别为公职人员对应犯罪数额标准的两倍和五倍。4月10日,中共“两高”联合公布《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落实对不同所有制企业依法平等保护”之名,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分别参照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执行。标准统一后,非公职人员入罪门槛大幅降低。
法律界强烈反弹:国家工作人员行受贿,侵犯的是国家公权力的不可收买性;民企员工受贿,侵犯的则是公司经济利益与员工忠实义务,两者社会危害性存在实质差异,怎么能一个标准呢?事实上,10年前初版《解释》之所以实施“双轨制”定罪量刑标准,一大考量就是非公职人员相关罪行均不涉及公共财务和公职人员职务廉洁性,一般认为危害性较低,因而将入罪门槛适度上提。大陆网民吐槽:“民企福利还没和国企对齐,刑期倒是先看齐了。”大概是中共政府已经穷疯了,要用司法来“割韭菜”。
顺便说一下,该《解释(二)》在大幅降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入罪门槛的同时,却显著提高了国家工作人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追诉标准,从30万元直接提升至300万,入罪门槛提高10倍。在中共政府官员个人财产无需公开的背景下,这么做肯定是对贪官的放纵。当然,该《解释(二)》还有更多的陷阱,“魔鬼在细节中”,此处不多说了。

进入2026年,中共政府财政更急速恶化,对民企、富人、社会组织等开始公开“制度化”的掠夺了。 (Photo by ChinaFotoPress/Getty Images)
其二,《金融法(草案)》令人不寒而栗
当局《金融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于4月19日结束。法律界人士提出强烈批评。举例而言,该草案第五十五条赋予了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极度宽泛的“准司法权”:(1)无需经过法院的司法审查与授权,行政机构即可直接穿透公民的通信隐私并剥夺其财产处置权:(2)监管部门有权对“出境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涉嫌违法人员、单位主管等直接责任人员,直接决定不准出境,并通知移民管理机构执行——这种行政化的“边控”,相当于给当局恐吓与打压特定群体(如民营企业家、异见人士及其家属)打开大门。
事实上,中共当局不透明的“边控”已臭名昭著。最新一期著名案例,是今年3月,是AI初创公司Manus的两名联合创始人被禁止离境。Manus由中国团队创立、总部设在新加坡。去年12月,美国社交媒体巨头脸书(Facebook)母公司Meta宣布将收购Manus,估计收购金额在20亿美元到30亿美元之间。今年1月,中共商务部表示将对收购一事进行评估和调查,两名创始人被招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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