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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居女性去世,9位亲属争夺遗产(图 | 温哥华财税中心


独居女性去世,9位亲属争夺遗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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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时候,赵晋还是靠自己,虽然患有多种疾病,但好在她还年轻,保持着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经济也不算紧张,她在一家集体组织工作过,很早办了病退,每个月有1500元左右的退休金。另外,她还开了一家网店卖水果,一位开出租车的叔叔偶尔会帮她送货,照顾她的生意。

赵晋虽然每周去医院规律透析,但独居还是有一定的危险。肾病引起的并发症——高钾血症,在医学上被称作「隐形杀手」,严重时会导致心律失常、肌肉麻痹,甚至是心搏骤停。虽然有药物可以降钾,但三分之一的高钾血症患者会反复发作,而且随着复发次数增加,复发间隔的时间也会缩短。这种疾病就像埋在赵晋身体里的一颗「炸弹」,最终也导致了她的死亡,终年只有41岁零2个月。

短暂的生命就这样结束了。但问题在于,赵晋留下了一笔遗产,主要包括她的房子、银行存款和两份人寿保险,没有法定继承人且生前未立遗嘱,她的9位叔叔/姑姑、舅舅/姨妈就想来分这些遗产。父系和母系两边人对于怎么分钱出现了分歧:父系赵家人的想法是,干脆按照人头平均分,每人分1/9;但母系米家人头少,认为应该先按家族各分一半,家族里的人再平均分,这样一算,相当于赵家每个人分1/10,米家每个人分1/8。但赵家人又不同意了,比例谈不拢,于是就来法院起诉了米家人。


2023年11月17日,距离赵晋离世一年多后,她的遗产继承纠纷问题就在昌平区回龙观人民法院立案,分派到了我的手上。

和以往遗产纠纷案件最大的不同在于,一是没有法定继承人,二是涉及的旁系亲属居然会有这么多。

《民法典》规定非常明确,配偶、子女、父母是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法律没有设立第三顺序继承人。因此,赵晋的遗产属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情况,按法来讲,应该收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如果存在对她扶养较多的人,才可以适当分给遗产。

那么,9位亲属对赵晋的生活到底帮扶了多少?他们主张分配全部遗产是不是合理?具体的比例应该怎么分?开庭之前,这些问题就摆在了我的面前。




法官杜春龙受访者供图

付出多少照护,获得多少回报


带着疑问,我用适用的法条检索了案例库,只找到6起相关案件,每起案情细节都不同,有的不构成立案条件被驳回起诉,有的还在审理过程中,但是没有收归国有的先例。

我们就开了一次内部法官讨论会:有人觉得,既然是亲属,可以把房产分给他们,银行存款和人寿保险收归国有;也有人的观点是反过来,认为房产应该归国家,剩下的给亲属。但统一的想法是,既然不是法定继承人,亲属获得全部遗产并不合适。

因此,我把民政局追加到了案件里,归国有的部分需要由这个部门来管理。至于亲属具体能分到哪个部分,就要看他们当庭举证的情况,证明他们在赵晋生前尽到多少照护责任,才能在法律上确定他们获得多少回报。

记得2024年5月开庭那天,9位亲属基本到了现场,赵米两家人面对面坐成了两排。赵家人作为原告,首先开始了陈述:

赵晋的大姑说,她在赵晋住院时会打电话询问病情,不定期去她家打扫卫生;二姑说,她儿子处理了赵晋的丧葬事宜;三姑住得离赵晋比较远,去她家的频率不定,但每次去都会带点东西;四叔和赵晋住在同一个小区,有时会陪她去医院透析,节假日也会邀请她去家里吃饭;最后一位是五叔,也就是那位帮赵晋运送水果的出租车司机,证明他爱人带赵晋去香港旅过游,他也会在紧急时带赵晋去医院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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