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亿金融诈骗:平台背锅、银行隐身,追责不能...

到这里,基本上我们也就把这个案子的责任方聊完了,然后就会发现一个问题,银行去哪儿了?
无论从职业身份还是交易场所,席薇的诈骗行为都和银行有关。如果不是基于对银行的信任,根本不会选择在席薇处购买理财,更不要谈在银行的办公区域进行转账操作。
专家指出,客户在银行网点内操作转账等的内容,职员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因此银行明显对此存在监管过失,应对客户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而作为银行的客户经理,席薇长期以银行为背书进行诈骗。
在长达13年的时间里,仅用一枚私刻的银行业务印章把受害者骗得团团转。而众多监控之下,银行网点内部,直到东窗事发都竟无一人发现。
不仅如此,在涉案的充值金额中,其中有530万是通过银行转账完成的,并且根据多位证人证言,他们帮助席薇大额过账时涉及多张银行卡,而银行风控系统却没有识别出异常交易进行拦截。
相反作为并无义务审查用户资金来源合法性的直播平台在已经进到合理审查和注意义务的情况下,却依然收到了来自法院判决退赔1800余万巨款的通知。
即便不谈法律,多少也能感觉到这不论是对平台还是对主播而言都是不公平的判决。
事实上不仅仅是直播平台面临如此“法律困境”,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报告显示,2023年金融机构员工涉刑案件中,第三方平台的代偿率高达73%。
这本质上无异于将金融机构的监管责任转嫁给技术中立的第三方平台,最终让第三方成为司法追缴的“深口袋”,为金融犯罪买单。

其实,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兴行业,直播自爆发式增长以来就饱受争议。
尤其在经济不确定性持续加大的大背景下,直播行业的高调就成为很多人“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情绪出口,“读书无用论”“某主播日入百万”等等各种争议纷至而来,从“风口”成为“刀口”。
诚然,经历了野蛮生长的直播行业正处在阵痛期,但也因此更需要更为公平的试错空间。
如果说银行的监管失职是金融系统内生的“慢性病”,那么直播平台的合规运营同样也是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生命线”,风险转嫁绝非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方案。
正如清华大学法学院李浩教授所言,“司法裁判需平衡金融安全与技术创新,金融机构的内部失控是金融安全的最大威胁,而平台的经济责任或应以技术中立为前提来判断。”
清晰认定责任边界也许才是维护金融安全,保护数字经济发展、推动技术创新的最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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