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億金融詐騙:平台背鍋、銀行隱身,追責不能...
早在2020年疫情爆發階段,傳統服務崗位驟減2300萬個的情況下,直播行業就以逆勢新增1240萬個就業崗位而“出圈”,更是在2022年成為國務院《“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規劃》的重點扶持對象。
時至今日,直播早已成為應對失業率上升的重要緩沖地帶。根據工信部估算,近年來直播行業創造的就業崗位超過1.2億個,為帶動就業增長做出重要貢獻。
幾乎肉眼可見,各種類型的直播間遍地開花。相比於傳統職業而言,似乎主播的工作看起來十分光鮮靚麗。
但事實上,根據人社部2023年數據,直播行業的主播們平均從業時長僅有9.2個月,社保覆蓋率不足12%,超過80%的腰部以下主播平均月收入還不到5000,中位數僅為2300元/月,而行業淘汰率卻高達75%。
不僅如此,根據中國醫院協會《職業性猝死檢測報告》的數據顯示,直播行業的猝死率近三年飆升了300%。
這些成千上萬個或唯美、或熱烈、或接地氣的直播間背後都是一個個直面生存危機的“魷魚游戲”。

圖 | 《魷魚游戲》劇照
也許十年前直播的確是少數人的“造夢舞台”,但如今它已然成為普通人日常的謀生手段。
很多主播早就不是傳統意義上的“網紅”,而是家庭主婦、退休教師、兼職外賣員和中年失業人員,直播也成為吸納中低技能勞動力的重要渠道。
而在此次席薇案中,2790名主播與映客平台共同成為司法追繳的對象,平均每人需返還將近1.5萬元。要知道這並非一次的打賞金額而是7年間總共的打賞收入,平均到每一年甚至只有2000元左右。
這筆錢,對很多人來說或許正是維持生計的救命錢。
同樣是2023年深圳詐騙案中,法院在對主播的追繳執行中就發現,72%的款項已經用於主播醫療和教育等的剛性支出,追繳結果不理想可想而知。
另一個角度來說,當判決結果以“贓款追繳”的名義將這份收入定義為“違法所得”的時候,本質上就是否定了主播基於勞動付出取得收入報酬的基本權益。
盡管判決書中給出的理由為“不合理消費”,但事實上,早在2020 年8月4日,國家網信辦、全國“掃黃打非”辦等8部門聯合召開工作部署會時,就明確了直播打賞並非消費行為而是平台和主播履行服務合同的法律性質。
看過直播的人都很清楚,在直播生態中,免費和付費所獲得的情緒價值和體驗截然不同。
平台與主播將表演服務互聯網化,通過科技手段為用戶提供更好的服務體驗,而主播所提供的情緒價值和專屬服務與用戶的打賞金額就形成了合理對價。
如果法院堅決追繳主播們,就某種意義上就是在肯定席薇不需要支付任何對價、就可以獲得多達32.442萬次服務的合理性。
結果就是席薇等可以從打賞消費中獲得了巨大的利益而不需要承擔任何成本,而平台的技術成本、運營成本、支付與結算成本、法律與合規成本、稅收成本等以及主播的時間、精力、金錢投入全部被忽視,歸結為兩個字“活該”。
這樣的結果影響的不只是很多普通人的生活,更是打開了契約精神的裂縫。
就猶如“拿著違法來源的錢去吃米其林大餐,法院卻向餐廳追繳餐費、向大廚追繳工資”一樣荒誕無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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