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亿金融诈骗:平台背锅、银行隐身,追责不能...
早在2020年疫情爆发阶段,传统服务岗位骤减2300万个的情况下,直播行业就以逆势新增1240万个就业岗位而“出圈”,更是在2022年成为国务院《“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重点扶持对象。
时至今日,直播早已成为应对失业率上升的重要缓冲地带。根据工信部估算,近年来直播行业创造的就业岗位超过1.2亿个,为带动就业增长做出重要贡献。
几乎肉眼可见,各种类型的直播间遍地开花。相比于传统职业而言,似乎主播的工作看起来十分光鲜靓丽。
但事实上,根据人社部2023年数据,直播行业的主播们平均从业时长仅有9.2个月,社保覆盖率不足12%,超过80%的腰部以下主播平均月收入还不到5000,中位数仅为2300元/月,而行业淘汰率却高达75%。
不仅如此,根据中国医院协会《职业性猝死检测报告》的数据显示,直播行业的猝死率近三年飙升了300%。
这些成千上万个或唯美、或热烈、或接地气的直播间背后都是一个个直面生存危机的“鱿鱼游戏”。

图 | 《鱿鱼游戏》剧照
也许十年前直播的确是少数人的“造梦舞台”,但如今它已然成为普通人日常的谋生手段。
很多主播早就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网红”,而是家庭主妇、退休教师、兼职外卖员和中年失业人员,直播也成为吸纳中低技能劳动力的重要渠道。
而在此次席薇案中,2790名主播与映客平台共同成为司法追缴的对象,平均每人需返还将近1.5万元。要知道这并非一次的打赏金额而是7年间总共的打赏收入,平均到每一年甚至只有2000元左右。
这笔钱,对很多人来说或许正是维持生计的救命钱。
同样是2023年深圳诈骗案中,法院在对主播的追缴执行中就发现,72%的款项已经用于主播医疗和教育等的刚性支出,追缴结果不理想可想而知。
另一个角度来说,当判决结果以“赃款追缴”的名义将这份收入定义为“违法所得”的时候,本质上就是否定了主播基于劳动付出取得收入报酬的基本权益。
尽管判决书中给出的理由为“不合理消费”,但事实上,早在2020 年8月4日,国家网信办、全国“扫黄打非”办等8部门联合召开工作部署会时,就明确了直播打赏并非消费行为而是平台和主播履行服务合同的法律性质。
看过直播的人都很清楚,在直播生态中,免费和付费所获得的情绪价值和体验截然不同。
平台与主播将表演服务互联网化,通过科技手段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而主播所提供的情绪价值和专属服务与用户的打赏金额就形成了合理对价。
如果法院坚决追缴主播们,就某种意义上就是在肯定席薇不需要支付任何对价、就可以获得多达32.442万次服务的合理性。
结果就是席薇等可以从打赏消费中获得了巨大的利益而不需要承担任何成本,而平台的技术成本、运营成本、支付与结算成本、法律与合规成本、税收成本等以及主播的时间、精力、金钱投入全部被忽视,归结为两个字“活该”。
这样的结果影响的不只是很多普通人的生活,更是打开了契约精神的裂缝。
就犹如“拿着违法来源的钱去吃米其林大餐,法院却向餐厅追缴餐费、向大厨追缴工资”一样荒诞无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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