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 大溫男子借出百萬比特幣 被賴賬了

(網絡)
周一,溫哥華最高法院法官 Shelley C. Fitzpatrick 做出了裁決,結束了長達數年的關於 22 個比特幣是否屬於貸款的爭論。
法庭獲悉,A某表示,他把比特幣預付給B某,並期望“幾天後”就能得到償還。
兩人於 2021 年通過一位共同的朋友相識,當時A某在所謂的“加密貨幣冬天”結束後開始加大對比特幣的投資。
根據該決定,B某告訴A某,他擁有“大量的加密資產”,很容易受到“黑客和其他‘壞人’”的攻擊,因此他急需一些比特幣以支付軟件費用以保護他的數字錢包。他提到該軟件的設計者Satoshi Nakamoto,也是比特幣的創始人。
根據CTV的報道,為了獲得安全軟件,B 告訴 A某,他必須經歷多階段,但每個階段都需要用比特幣付款。 為了晉級,他需要 18 個比特幣。
法庭文件顯示,B某告訴A某之後回報可能是巨大的:如果繞過程序成功,A某將得到到 1,750 比特幣作為貸款補償,BC某還表示該程序將在48小時。
判決概述A某同意轉移比特幣的一些原因。盡管A某在加密貨幣市場擁有豐富的經驗和知識,但他對擬議交易的實質內容還是有了一定的信心,因為B某非常有說服力。特別是B某提到Satoshi Nakamoto。這個人在加密貨幣世界中有特殊類似邪教的地位,也給B某帶來了額外的可信度。
此外,B某還提供了一份正式的書面協議,並鼓勵A某尋求法律建議。兩人簽訂了一份合同,該合同被提交作為證據,也轉移了比特幣。
決定稱:“轉賬後,B某幾乎立即聯系了A某,要求提供更多比特幣。”
兩人起草了第二份合約,A某又預付了 4 個比特幣。
判決書稱:“在接下來的幾個月裡,A某繼續要求提供最新情況,但B某偶爾提供最新情況,但沒有出現以比特幣來償還貸款。”
相反,B某認為這些合同因多種原因而無法執行。
判決稱,“B某暗A某只是一家高風險企業的投資者”,並認為“不遵守”合同是合理的原因之一。
不過,法官駁回了B某的說法,稱相關的任何風險均由B某獨自承擔。法官表示合同明確表明,貸款的償還並不取決於程序的成功。
法官寫道:“盡管事後看來,B某要麼被騙了,要麼參與了某種更廣泛的邪惡計劃,但都不能免除他償還A某的義務。”
最後,法官責令B某向A某支付 1,240,106.22 元的違約賠償金,相當於貸款時比特幣的價值。 A某還獲得了自 2021 年貸款日期起的損害賠償利息和法庭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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