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 "給你三世富貴"的老板,帶著6.1萬枚比特幣跑了
天津市河東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藍天格銳法人任江濤一案,與任一起受審的還有其助理黃亞芳,黃同時是任的女友。法院經審理查明,2014年6月至2017年8月間,任擔任藍天格銳法人,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402億多元;黃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176億多元。2021年9月,法院判決任獲刑10年,處罰金50萬元,黃獲刑5年,處罰金25萬元。
任江濤供述,其是通過玩網絡游戲認識的錢志敏,因其在游戲中完全服從錢志敏的指揮,錢志敏讓其擔任藍天格銳法人,但實際上只是掛名,具體工作還是聽錢志敏的安排。當時口頭約定幹滿三年,錢志敏給其100萬元,另外約定每月工資3萬元,但實際每月只領1.2萬~1.5萬元不等,領了一年多就停了,之前約定的100萬元也沒拿到。
另外,《中國新聞周刊》了解到,公安機關在偵查藍天格銳案中,發現藍天格銳總經理吳小龍已外逃,便對其進行網上追逃,吳小龍一度想偷渡出境,沒能成功,2017年9月,他在四川南部縣被抓獲。2021年11月,天津市河東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吳小龍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並處罰金50萬元。法院經審理查明,2014年8月至2017年7月,吳小龍作為藍天格銳理財產品銷售團隊負責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數額逾87億元。
這不是吳小龍第一次被抓。2016年8月,吳小龍在遼寧凌海市舉行藍天格銳產品推介會時因涉嫌非法集資一度被抓,在錢志敏的授意下,藍天格銳的范某找到時任凌海市自來水公司副書記、副經理的霍健幫忙,霍健再請托時任凌海市公安局經偵大隊副大隊長張烈,吳小龍被取保候審。在此過程中,霍建收受藍天格銳好處費670萬元,張烈收受830萬元,霍健、張烈均於2023年獲刑。
至於錢志敏,在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前,2017年2月,她向當時的男友趙某鋒提出幫她偷越國境。趙某鋒在上海經營一家古玩公司。在趙的幫助之下,錢志敏越境出逃。對於其出逃細節,不得而知。《中國新聞周刊》曾聯系天津警方,警方沒有接受采訪。
6.1萬枚比特幣如何才能被“追回”
據專項審計,自2014年8月至2017年7月,藍天格銳共吸收資金402億多元,這些錢均由錢志敏控制支配。自2014年4月至2017年8月,藍天格銳向128409人返款341億多元,用於購買珠寶款項9568多萬元,用於購買不動產款項9189萬多元,用於日常運營支出2.1億多元,生命環客戶服務中心項目支出1.2億多元,此外值得關注的是,其中有11.4億多元被用於購買比特幣。
近期引起媒體關注的“張亞迪(錢志敏)、溫儉洗錢案”共涉比特幣6.1萬枚。據《中國新聞周刊》得到的關於該案的英國司法文件,這6.1萬枚比特幣被認為大部分來自錢志敏在中國實施的大規模的欺詐犯罪。2014年6月,錢志敏以任江濤的名義開設了數字貨幣交易賬戶,用贓款逾11億元人民幣購買比特幣。
錢志敏如何利用比特幣洗錢?據對虛擬數字貨幣持續關注的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揚介紹,錢志敏所謂通過比特幣洗錢的行為並不復雜。錢志敏是在2017年9月逃至英國,同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委發布了《關於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從那時起,虛擬數字貨幣交易所才關閉了人民幣與虛擬數字貨幣的兌換通道。也就是說,錢志敏在案發前可以使用贓款在交易平台直接購買比特幣,再加上當時賬戶實名制等反洗錢手段的缺位,她很容易就實現了攜比特幣逃至境外。
在劉揚看來,錢志敏所持6.1萬枚比特幣,若按2024年以來比特幣市值最高價計算,價值高達320多億人民幣。
劉揚認為,“目前應該最大限度固定資金流轉證據,證明英國扣押的6.1萬枚比特幣與藍天格銳案存在關聯”,這或許能幫助追回這些比特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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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任江濤供述,其是通過玩網絡游戲認識的錢志敏,因其在游戲中完全服從錢志敏的指揮,錢志敏讓其擔任藍天格銳法人,但實際上只是掛名,具體工作還是聽錢志敏的安排。當時口頭約定幹滿三年,錢志敏給其100萬元,另外約定每月工資3萬元,但實際每月只領1.2萬~1.5萬元不等,領了一年多就停了,之前約定的100萬元也沒拿到。
另外,《中國新聞周刊》了解到,公安機關在偵查藍天格銳案中,發現藍天格銳總經理吳小龍已外逃,便對其進行網上追逃,吳小龍一度想偷渡出境,沒能成功,2017年9月,他在四川南部縣被抓獲。2021年11月,天津市河東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吳小龍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並處罰金50萬元。法院經審理查明,2014年8月至2017年7月,吳小龍作為藍天格銳理財產品銷售團隊負責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數額逾87億元。
這不是吳小龍第一次被抓。2016年8月,吳小龍在遼寧凌海市舉行藍天格銳產品推介會時因涉嫌非法集資一度被抓,在錢志敏的授意下,藍天格銳的范某找到時任凌海市自來水公司副書記、副經理的霍健幫忙,霍健再請托時任凌海市公安局經偵大隊副大隊長張烈,吳小龍被取保候審。在此過程中,霍建收受藍天格銳好處費670萬元,張烈收受830萬元,霍健、張烈均於2023年獲刑。
至於錢志敏,在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前,2017年2月,她向當時的男友趙某鋒提出幫她偷越國境。趙某鋒在上海經營一家古玩公司。在趙的幫助之下,錢志敏越境出逃。對於其出逃細節,不得而知。《中國新聞周刊》曾聯系天津警方,警方沒有接受采訪。
6.1萬枚比特幣如何才能被“追回”
據專項審計,自2014年8月至2017年7月,藍天格銳共吸收資金402億多元,這些錢均由錢志敏控制支配。自2014年4月至2017年8月,藍天格銳向128409人返款341億多元,用於購買珠寶款項9568多萬元,用於購買不動產款項9189萬多元,用於日常運營支出2.1億多元,生命環客戶服務中心項目支出1.2億多元,此外值得關注的是,其中有11.4億多元被用於購買比特幣。
近期引起媒體關注的“張亞迪(錢志敏)、溫儉洗錢案”共涉比特幣6.1萬枚。據《中國新聞周刊》得到的關於該案的英國司法文件,這6.1萬枚比特幣被認為大部分來自錢志敏在中國實施的大規模的欺詐犯罪。2014年6月,錢志敏以任江濤的名義開設了數字貨幣交易賬戶,用贓款逾11億元人民幣購買比特幣。
錢志敏如何利用比特幣洗錢?據對虛擬數字貨幣持續關注的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揚介紹,錢志敏所謂通過比特幣洗錢的行為並不復雜。錢志敏是在2017年9月逃至英國,同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委發布了《關於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從那時起,虛擬數字貨幣交易所才關閉了人民幣與虛擬數字貨幣的兌換通道。也就是說,錢志敏在案發前可以使用贓款在交易平台直接購買比特幣,再加上當時賬戶實名制等反洗錢手段的缺位,她很容易就實現了攜比特幣逃至境外。
在劉揚看來,錢志敏所持6.1萬枚比特幣,若按2024年以來比特幣市值最高價計算,價值高達320多億人民幣。
劉揚認為,“目前應該最大限度固定資金流轉證據,證明英國扣押的6.1萬枚比特幣與藍天格銳案存在關聯”,這或許能幫助追回這些比特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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