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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中艺人"现象 是中国渗透的娱乐面孔 | 温哥华时尚奢侈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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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八卦] "亲中艺人"现象 是中国渗透的娱乐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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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们能怎么做? 不是全面封杀、不是集体出征,而是必须制度化揭露与区隔。 以《反渗透法》为基础,我们可以进一步制定“文化公开揭露法”(Cultural Disclosure Act),要求境外资金支持、参与中国政府官方活动者须登记其活动性质。 参与中国广电政治审查节目之艺人,若同时担任台湾国营单位代言人或拥有特定社会资源,应列入利益揭露。 不是禁演,而是揭露,让公众知道你代表谁说话。

我们也需要从制度上反思国内文化资源分配是否过度倾斜“无争议艺人”:台湾政府、国营企业不该继续惯性与“有对中国政治表态之纪录”的艺人合作,否则将形成“模糊敌我也能吃两边”的奖励机制。

这是公共资源伦理的问题。 你可以是商人,也可以是艺人,你可以选择政治中立,也可以选择向中国效忠——但你不能在代表中国的政治场景里领奖,再回来领台湾的文化补助。 否则这不只是背叛,更是一场集体自杀的资源投资


我们需要建立清楚的伦理标准与舆论框架:不是封杀,而是定义。 不是叫人闭嘴,而是说清楚你站在哪里。 我们不讨厌“亲中艺人”,我们反对“伪中立的代理人”--他们站在镜头前的每一秒,都是一场文明的自杀预演。



欧阳娜娜、张韶涵、范玮琪到侯佩岑、林志玲,甚至不少新一代网红与影视从业者,都曾因一纸发文或表态成为舆论标靶。 (合成照片/侯佩岑脸书、欧阳娜娜IG)


八、结语:再不分敌我,就是集体轻生

“敌我不清”不是天真的代价。 我们活在一个最坏的时代,台湾内部存在太多“无害的亲中者”替“有害的亲共者”背书。 太多人相信,政治可以无涉敌我,只要口号模糊、旗帜中间、颜色淡化,就可以绕过战争、权力与体制的残酷。


但现实不是这样的。 台湾面对的是一个早已在法律上认定我们为“必须统一”对象的敌国政权。 敌人不是语言上的问题,而是实际的战略、预算与行动。 在中国定义中,亲中早已内嵌亲共; 在战争的准备下,文化认同只是政权忠诚的前奏。 亲中是起点,亲共是终点,台湾若不能中途设防,便是在默许这场从文化开始的渗透长征。

“一个敌我不清的社会,将无法自我认同,也无从自我防卫。”这句话不是理论,而是台湾这十年的血泪现场。 中共不断测试我们的破口,而我们却用语言帮它掩盖漏洞。 这不是多元价值,而是政治自残。

民主是可以死的,而我们现在正走在它自杀的前夜。 让我们不再以“亲中”为遮羞布,让我们说出那真正的名称--亲共者,便是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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