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外賣小哥?臉如剝殼雞蛋,開大奔,愛健身

其實媒體在報道這種感人勵志事跡的時候,並不是說報道出來了,讓人看上去感動了就完了的。身為一個權威的、嚴肅的媒體,在報道這些事跡的時候,是需要留存一些證據,才好在公共平台上播出的。
例如,當電視台聲稱這位感人的外賣員是一個殘疾人的時候,這時候,電視台應該是需要留存相關醫療鑒定或殘疾證明,才能對外播的,就算播放節目的時候不提供這些證明,但在後面這個回應網友的聲明裡,是可以提供這些證明出來的。
還有,當電視台在聲明中表示,這位外賣員“工作記錄完備可查”的時候,是應該提供具體佐證(如平台後台數據、工資流水、同事證言)出來的,否則這種聲明,就是缺乏第三方驗證,反而使得聲明公信力不足。
而且,節目組邀請形象與職業反差較大的人物時,未提前准備應對質疑的證據,這也暴露出了相關人員風險管控存在的不足之處。
最後,安徽衛視在聲明中強調“保留追究不實言論法律責任的權利”,但聲明中卻未明確哪些言論屬於“不實”(比如網友的合理懷疑是否構成誹謗),所以這句話,反而更像是對網友的某種威懾或警告,這也是讓人感到尷尬的一個點。
實際上,網友們之所以對這種“勵志”事跡如此議論紛紛,其實並不是網友們反對勵志故事,我認為更多的是網友們在反對用“勵志”制造焦慮。
主流媒體,應該容得下廣大普通人的平庸。
一些節目,如果“勵志事跡”總是成為標配,那這時候,真實反而成了稀缺品;一些節目,如果總是造神,那這時候,平常就反而成了稀缺品。
這麼多年了,也該對一些神聖光環的節目效果“祛魅”了。
如果媒體總是喜歡用“勵志”、“感動”作為選題,那這只會讓觀眾的“勵志閾值”和“感動閾值”不斷提高,導致最後大眾逐漸對“勵志”和“感動”脫敏。
其實,沒必要總是感動,也沒必要總是勵志,因為真實的世界裡,平凡人的工作和生活,同樣值得掌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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