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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訴父母"成主流,年輕人聲討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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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得家庭中的自由,就得有自食其力的覺悟。



前段時間,社交媒體上有一篇令人聞之色變的文章。


在這篇題為《媽媽偷走了我的錄取通知書》的自述中,17歲的女孩佳佳在這個暑假,如願拿到了中央戲劇學院的錄取通知書。但離入學報到還有十一天,她的錄取通知書、身份證、戶口本等關鍵證件不翼而飛。擅自拿走這些東西的人,正是她的媽媽,而這一切都是為了阻撓佳佳入學。佳佳決定反抗,她想拿回屬於她的入學資格,和自己應該掌握的自由和人生。

文後有網友評論稱:“在很多父母眼裡,兒女的獨立思想是一種病。”

幾乎在同時,有一條視頻也火了。

一位14歲的江西女孩暑假為母親做了一頓飯,飯桌上是四道很漂亮的菜和一大碗玉米排骨湯,甚至還搭配了一顆西柚做飯後水果。母親卻拿起手機拍了一條抖音視頻中她嚴厲地責備女兒菜做多了:“我是要表揚你嗎?”

當這位母親感受到網友的憤怒之後,她非但沒有反省,反而在直播中質問女兒:“網上好多人有意見,說我罵了你打了你,說我不好,說我這個媽媽不配,你覺得我配不配做你媽?”

在以上兩條訊息中,很多年輕網友都感受到了撲面而來的壓迫感,又或許是自己曾經或正在經歷的:父母限制兒女選擇自己的生活道路;而被父母潑冷水,對大多數中國人而言並不陌生,甚至是中國孩子從小到大最有共同記憶的精神創傷,“掃興的父母”也被認為是東亞父母的共性特征。

豆瓣上曾經有個著名的小組:“父母皆禍害”, 裡面匯集了一群對父母控訴的孩子,有的孩子即便已經成年但仍然對父母耿耿於懷。

創建宣言寫得像晚清同盟會一樣鏗鏘有力:我們不是不盡孝道,我們只想生活得更好;在孝敬的前提下,抵御腐朽、無知、無理取鬧父母的束縛和戕害。

小組中有不少批判性十足的經典語錄:他們將孩子當作了一個“物”,而不是人;“沒有父母不愛自己的孩子”是這個世界上無數謊言中的No.1,謊言二是“我愛你,所以你要聽我的”,謊言三是“我愛你,所以我們不分離”。

從豆瓣小組“父母皆禍害”到今天的社交媒體,“控訴原生家庭”幾乎成了一種年輕人內部的政治正確。

這種控訴有沒有道理?

當然有。如《媽媽偷走了我的錄取通知書》這樣的故事,恐怕在中國每天都發生無數起;父母對孩子缺乏鼓勵,動輒得咎,更是東亞式親子關系的核心特征之一。

“父母皆禍害”的小組成員據說一度高達十幾萬,可見中國親子關系之緊張。

《圓桌派》裡有一期聊到原生家庭,著名心理學家武志紅說:在中國,你想體驗當皇帝的感覺特別簡單,生個孩子就可以了,你想打就打、想罵就罵、想剝削就剝削,想怎麼對待都行,然後道德輿論與文化都可以說,父母這麼做都是因為愛你,這不是胡扯嗎?

說得很痛快。

但是,當批判原生家庭成為一種新的政治正確,問題也就來了。作為一個現代文明人,我們有理由對一切過於宏大的集合性判斷保有本能式的警惕。

在對原生家庭的反思中,很多中國年輕人也陷入了另外一種迷思。

前一段有一個流行詞叫“全職兒女”。本來嘛,做全職兒女沒啥不好,父母和孩子都能接受就可以。但有些“全職兒女”也開始流行控訴原生家庭:爹媽在試圖控制我們的人生。





很多人在對抗中國家庭的所謂父權時,喜歡類比西方年輕人的生活狀態。的確,在西方,父母如果試圖控制成年孩子的人生,這甚至是冒天下之大不韙的。當然,西方的年輕人也絕不會接受父母對自己生活的幹涉。


但很多人在有意無意地回避一個“共生性條件”,那就是,西方年輕人在成年之後,是信奉獨立生存的,躲在爸媽的羽翼之下拿爸媽的錢過活同樣是不體面的。

比如,在美國,償還學生貸款是很多人的痛點。在這裡我無意討論美國的學費高低、美國人的收入水平或社會政策,但這至少說明,在美國人的理念中,作為一個成年人,上大學的孩子至少有義務承擔部分學費生活費,無論是通過貸款還是打工。

中國,我們姑且接受有文化差異,父母有義務為孩子支付大學學費。但是,大學畢業以後呢?

我可以相當武斷地說,但凡有積累的中國家庭,都會在孩子大學畢業之後,繼續給予各種經濟支持,包括租房買房、婚禮,生育後還免費幫助看護孫輩、支付孫輩學費。更不要說,現在還有了“全職兒女”的新現象。

在我身邊的朋友中,那些出身農村的朋友,大學畢業之後往往就出去闖世界,父母對他們的經濟支持接近為零,他們在家庭關系中的博弈能力也往往相對更強,父母對他們的控制力極為薄弱。當然,這也會帶來另外一種問題,那就是所謂的“鳳凰男”難題,原生家庭對成年子女的經濟索取,但這是另外一個層面的問題了。

但那些拿了父母一大筆錢的人,或經常性接受父母資助的人呢,往往在與父母的博弈關系中處於某種弱勢。

有些年輕人可能也會叫屈,是父母非要給我們錢,不是我們主動要的。這就奇怪了,你們可以在其他問題大膽對抗父母,為何唯獨父母給你們錢你們無法拒絕呢?

退一萬步說,如果年輕人主動向父母索取經濟支持,甚至以全職兒女的心態躺平在家裡,那麼,他們的“家庭權利”是否也要得到相應的削減,父母是否可以行使更多的控制力?


答案是肯定的。我的想法很簡單:作為一個成年人,如果你還要拿父母的錢,甚至依靠父母的錢維持基本生存,那麼,你必須“讓渡”出部分權利,這才符合“權利和義務相統一”的基本原則。



說白了,你不能一邊坦然接受甚至主動索取著中式家庭文化中的父母經濟饋贈和支持,一邊又高呼西式家庭文化中的所謂“自由意志”。借用流行語,這不就是既要還要也要麼?

比如說,一個年輕人大學畢業了,不想直接工作而去選擇考研,在此期間完全依靠父母的經濟資助。可能他第一次還沒考上,回家向父母要求再考一次,這次經濟並不寬裕的父母拒絕了,希望他去工作自食其力,然後他憤怒地控訴父母:你們控制我的生活,幹涉我的人生!

這不是扯淡麼?

問題很簡單,父母無權控制你工作還是考研,你完全有權利選擇自己的人生,但前提是,你得自食其力吧。之前也說了,西方人是大學開始自食其力,中國人大學畢業後總應該了吧。父母無權決定其他,但他們有權決定是否資助你。

然後你又說了,我爹媽不是沒錢,他們不想繼續資助我,不是為了省錢,只是因為他們想控制我的人生。那問題很簡單,17歲的女孩佳佳都敢離家出走自食其力,為什麼你不敢?

作為成年人的你要爭得家庭中的自由,就得有自食其力的覺悟。

同理,你向父母要錢買房,父母不給,也不存在他們控制你的生活,更不存在“父母皆禍害”,我看這是“孩子皆禍害”還差不多;如果父母給了,如果他們有興趣的話,自然也有資格參與你買房中的決策,這也不叫幹涉你的人生。



說得再直白點,這就像一個創業公司,創業者當然可以自主決策,但大股東或出資人也有他們的合法權利。你拿了父母(出資人)的錢,就得做好有商有量的准備,你想一個人說得算,回購出資人的股份唄。

我就問你,知道李嘉誠是誰吧,你看長子李澤钜是怎麼對父親亦步亦趨的,幾十歲了還不是父親說得算;再看看次子李澤楷的女友,生了幾個娃也進不了李家門。

這裡有沒有所謂的封建糟粕我不知道,但我知道的是,這就是權利和義務的統一。你在父親的公司工作,花著父親的錢談戀愛,怎麼可能一切都自己說了算?

中式父母有這樣那樣的問題,有些還很致命。但作為“中式”孩子,你要徹底脫離這種文化籠罩,先得做好這個心理准備:自食其力。

如果連自食其力都不想做到,還要在社交媒體上高喊大道父權(母權),這種人在我們老家被叫作:討債鬼。

這才是自由的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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