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為家?家以何為?為家以何?
一部奧斯卡獲獎電影——《何以為家》。
個人在看了後感觸頗深,那個12歲的少年贊恩,本色出演了自己,他的眼裡沒有一點孩子的幼稚和歡樂,滿眼的冷漠和無助,行事方式和大人無異。最後電影定格在這張照片上的時候,眼淚噴湧而出,我說不上當時的感受,是同情還是欣慰…
這部電影為什麼能如此大火?
個人以為:莫過於它對畸形的原生家庭一種強有力的諷刺。
這種諷刺放在當下仍然是成立的。
比如說:教育,是當下我們與孩子之間最重要也是唯一的聯系,親情反而被放到其次,低年齡段的孩子既要承受學習的壓力,還要在大環境的逼迫下,承受比當下學習語境更繁重的學習生活,比如補習班,比如特長班等等,贏在起跑線上,不輸給其他孩子,孩子反而成為了一種學習的工具,被家長加以利用,以滿足其攀比的欲望。
但是,如果父母不能做到的事情,憑什麼認為自己的孩子能做到呢?
換句話講,為什麼你要將自己的理念強行捆綁在孩子的身上?…
看完電影之後,可能沒人不支持這個孩子起訴自己的父母吧。當然這也讓將為人父母或者已經為人父母的銀屏前的觀眾們對於父母這個詞有了更深的理解。
作為父母,僅僅是給孩子生命這件事情,你並不偉大,用小男孩的話說就是:“我起訴我的父母,因為他們生了我”;
生存不易,你也能給孩子最大的愛,而不是像影片中的男孩的父母一樣,只管生,不管養;
這也是我們看完影片最大的感觸,就是我們唯一能做的是,讓悲劇從這裡終止,不要讓影片中發生在小男孩身上的悲劇再次發生。
何以為家?家以何為?為家以何?
這是一個值得我們所有人深思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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