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以载入史册!青岛法院,你害大家路都不敢走了
当然,把锅全都扣在李沧区法院头上,他们可能也会觉得冤枉,因为再往上追一层,是全国各级法院近年来在大力推行的“提高案件调解率”KPI考核。
愿意调解的尽快调解,不愿意调解的软磨硬泡促成调解,再不愿意调解的甚至连哄带吓推动调解……这就是很多基层法院近年来在一直做的事情,也是上级法院考核最看重的指标之一。
在这样的压力之下,基层法院也在长年大力宣传他们调解成功的案例,甚至不惜添油加醋来提升宣传效果。这就是李沧区法院搞出这次幺蛾子事件的大背景。
那,各级法院为什么要这么执着于调解率的提升呢?
一方面,是因为全国各地各级法院现在普遍堆积了大量民事商事案件有待审理,部分地区从起诉到开庭甚至排到一年以上。法院内司法人员除了要审理案件执行案件,还要完成各种学习、检查、创建工作。
能调解尽量调解,算是一种无奈的选择。
另一方面,是要学习某地的先进经验,这个原因请恕我不方便深入展开了。
万幸的是,这次青岛行人相撞案随着监控视频的公开总算真相大白,没有给社会道德撕开又一道裂痕。
隐忧的是,对案件调解率的硬性考核与极度追求,天知道已经造成多少没有被曝光的荒唐调解。
一点基本常识:人们到法院寻求的是公平正义,不是息事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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