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 李在明恐喪失參選韓國總統資格!"這天"定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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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共同民主黨完成黨內初選,李在明以將近9成支持率勝出。(圖/達志影像)

韓國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前黨代表李在明,因涉違反《公職選舉法》,繼一審獲判1年有期徒刑、2年緩刑後,於二審獲判無罪。如今,大法院(最高法院)稍早宣布三審宣判日期,表示將於5月1日下午進行判決。外界關注,判決結果是否會對總統大選造成影響。


根據《韓聯社》,韓國大法院今(29)日下午宣布,預計5月1日下午3時(北京時間下午2時),針對李在明違反《公職選舉法》的嫌疑進行三審宣判,采全院庭審制。


據悉,李在明涉及多起官司訴訟,過去擔任京畿道城南市長時,曾在慰禮新都市、大莊洞都更案透過親信向民間業者泄露機密,涉嫌在城南市盆唐區柏峴洞都更時包庇某特定業者,其下屬城南都市開發公社開發1處長金文基(音譯)接受檢方偵查時,於2021年12月底在辦公室輕生身亡。


豈料,李在明2021年12月代表共同民主黨競選總統時,卻在接受媒體SBS新聞專訪時出言否認,“我擔任城南市長時,根本不認識、也不記得(金文基),因為他算是底層員工”,更表示絕不曾和金文基一起打過高爾夫,隔年9月被檢方以違反《公職選舉法》起訴。

盡管判決結果可能對大選結果造成影響,不僅讓李在明被迫背負政治風險參選,甚至還可能因三審定讞獲判有期徒刑而失去國會議員身分、未來10年內喪失參選任何公職的資格,但是法律界關系人士皆認為,三審“翻盤”重審並判決李在明有罪的機率相當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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