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生] 中國留學生因無證駕駛被吊銷簽證 狀告國土安全部長和母校
根據美國憲法,任何政府部門不得在未經正當程序下剝奪個人的合法權益。SEVIS記錄作為學生合法身份的關鍵依據,屬於憲法所保護的“財產權”范疇。原告楊同學在未收到任何正式通知或聽證機會的情況下,其記錄被單方面終止,嚴重侵犯了其正當程序權。
訴求
恢復學生身份繼續學業
在訴狀中,楊同學請求法院作出如下裁決與命令:
法院確認對此案具有管轄權;
宣告SEVIS記錄終止不等於F-1身份自動失效;
宣告該記錄終止不影響原告未來申請非移民或移民福利;
撤銷國土安全部對楊同學SEVIS記錄的終止決定;
命令南卡羅來納大學恢復其就學權利,包括OPT/CPT資格;
命令所有被告恢復楊同學的F-1學生身份;
根據《平等司法法案》判令政府賠償原告合理律師費用及訴訟費用;
其他法院認為合理的救濟措施。
楊同學的代理律師是移民法上庭律師黃笑生和Michael Chen。黃笑生指出,此案體現出美國移民系統在行政程序和高校配合方面存在的漏洞,若不及時糾正,可能對數以千計的國際學生造成傷害。SEVIS終止並不意味著F1學生身份終止,F1簽證取消並不意味著學生不能上學完成學業。我們起訴的角度和其他的案子不一樣,至少讓聯邦法官在法律上解釋SEVIS終止、F1簽證取消和F1身份取消的區別。
目前因為此事在聯邦法院起訴國土安全部的案子不少,但是這個案子是第一次把學校當作被告之一,認為學校誤讀法律。
此案目前已在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區法院立案,案件號碼是:
1:25-cv-01230。案件將進入審理階段。若法院判決支持原告訴求,或將對今後高校與移民執法機構在處理國際學生身份時的程序提出更嚴格的合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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