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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保养: 喷淋器坏 BC业主被索赔10万变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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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西网综合)最近,BC 省民事调解法庭 CRT 受理了一起关于共管物业中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纠纷,由于公寓内喷淋器故障,物业公司向业主索赔。


按照物业公司的初衷,他们希望索赔业主 K 女士 10 万加元,但由于一个疏漏,最终索赔额缩减为 1.2 万加元。




K 女士在素里一座 38 层的公寓建筑中拥有一套 26 层的住房,并出租给租客。

根据法庭文件,2020 年 4 月 15 日,K 女士物业中的喷淋头发生故障,导致喷头启动开始喷水,致使公共财产和邻近的物业遭受水灾。

最终,这项因喷淋器的故障导致的维修费用超过 20 万加元。随后物业对相关损失进行维修、并直接支付了维修费用,之后,对 K 女士提出 10 万元的索赔。

因为这是保险将免赔额设定在 10 万加元。


物业认定是 K 女士房屋的人员损坏的喷淋器。但 K 表示,喷淋器本身有缺陷而自发引起的故障。

根据双方争执的焦点,K 女士自称不是自己或是租客损坏的喷淋器,因此拒绝赔付这笔巨额的赔偿款;但是物业找到礼宾部、以及相邻单元的业主证实,当时的确是这座房屋内的一名租户的朋友打破了喷淋头而启动了喷淋装置。


尽管 K 女士执意认为可能是喷淋器自己出现故障,但被仲裁法庭驳回。

不过关于赔偿 10 万元的免赔额部分,K 女士表示没有收到物业的通知,此前物业的保险免赔额为 1 万加元。

物业表示,已经将通知发布在网站,但仲裁法庭称,根据物业法,在互联网门户网站上发布物业备忘录作为通知业主,是不被认可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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