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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 马云惨 莫名奇妙卷入危害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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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不少人手机都收到推送:杭州国安局对涉嫌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人员马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当“主角姓马,从事网络行业,发生地在杭州”,一切就不一样了,人民群众惊诧莫名,纷纷打听,这条消息在微博热榜上一度显示深红“爆”标。

  

  此时,阿里巴巴股价已受此消息影响而迅速暴跌——在香港上市的阿里巴巴开盘后一度重挫超过9%。

  

  就在阿里巴巴股价下挫后,央视新闻更新报道,将“马某”更改为“马某某”,变相为马云解围。


  随后,环时胡顾问也发文称:“报道不准确,不是马某,而是马某某”。

  




  为何先报“马某”,后面又改“马某某”,到底这人是两个字还是三个字?此外,还有不少人对这种“猜谜式”的案情公告方式表示气愤:为啥不能直说,非得让人猜呢?

  从专业角度讲,这里涉及到一个“化名称呼的使用规范”问题。

  

  根据传媒行业相关规定,“使用化名时应该注意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即避免造成误解、猜测。在新闻报道中,化名大体分为下列两种形式:全部化名,如马某某(马为实姓)。部分化名,如马某X或马X某(马为实姓,X为实名之一)。

  对于为何要在报道中使用“不可辨认的化名”,着名媒介法研究学者魏永征表示,使用化名,就是要避免被识别出真名,从而导致对当事人产生伤害、不利影响,或引发侵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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