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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發現孩子非親生要離 以為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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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偶然發現妻子與前男友有聯系後,他對孩子是否自己親生開始產生懷疑,做完親子鑒定後證實果真如自己猜想!近日,東莞一男子因此提起離婚訴訟,要求女方返還撫養費並賠償精神損失。東莞第三法院審理此案後支持了該男子的訴訟請求,判決准予雙方離婚,女方向男方返還撫養費27520元並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30000元。


  撫養多年的孩子竟非自己親生?

  妻子:懷孕時以為是丈夫的


  2016年,阿好和阿麗(均為化名)經他人介紹認識,之後兩人就開始戀愛了。起初兩人感情甚好,如膠似漆,天天在一起(电视剧)。而數月後,阿麗突然告訴阿豪,她懷孕了。

  阿豪沒多想,覺得是男人就必須負責,兩人便“奉子成婚”。婚後,兩人卻感情一般,阿麗還經常徹夜不歸,阿豪為此一直心情不好,覺得兩個人在結婚結得太倉促,日後肯定很容易出現更多的問題。

  果然,阿豪的直覺是有原因的!直到2020年11月,他偶然發現阿麗與其前男友還有聯系,便開始懷疑孩子是否是自己親生。於是,他帶著兒子去做親子鑒定,鑒定結果顯示自己確非兒子的生物學父親。

  阿豪痛徹心扉,是可忍孰不可忍!為此他深受打擊,他和阿麗的感情也徹底破裂,關系也走到了離婚這一步。

  阿豪向法院起訴時稱,因為雙方缺乏了解、感情不深,且阿麗以懷孕為由欺騙他和她結婚,行為極其惡劣。自己含辛茹苦撫養孩子多年,且和父母為這樁婚姻舉全家之力,現卻要承受撫養多年的孩子非親生的現實,換來人財兩空。

  阿豪覺得,阿麗的行為使他遭受了巨大的精神傷害及經濟損失,故訴請法院判決解除雙方的婚姻關系,孩子由阿麗撫養,阿麗向其返還撫養費10萬余元,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0元及支付親子鑒定費等。


  在庭審中,阿麗同意離婚,也同意孩子歸其撫養,後續撫養費由其承擔,但對返還撫養費和精神損害賠償提出異議,兩人始終無法達成一致意見。

  阿麗表示,對於孩子的問題自己並沒有欺騙行為,婚前懷孕時她也以為孩子是阿豪的,檢驗結果在她意料之外,自己在婚姻期間也沒不忠誠的行為,阿豪要求精神損害賠償沒法律依據,要求返還的撫養費數額也過高。

  


  網絡素材圖

  男方為此遭受精神痛苦及利益受損

  法院支持賠償訴請

  東莞第三法院經審理此案認為,雙方對於生育的孩子不是男方的親生兒子的事實沒有異議,且有司法鑒定意見書為憑,法院對該事實予以認定。雙方基於此同意解除婚姻關系,同意孩子由女方撫養,後續撫養費由女方承擔及女方自願向男方支付鑒定費,沒有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法院予以准許。

  關於阿麗是否要向阿豪返還撫養費的問題,法院認為,阿豪對非親生孩子並無撫養義務,阿麗應向阿豪返還相應撫養費用。從雙方陳述可知,孩子已在2020年12月由阿麗帶回撫養照顧,根據雙方提交的證據,綜合孩子實際生活需求及雙方收入、當地消費支出水平等各方面因素考慮,酌定阿麗從孩子出生之日起每月向阿豪返還撫養費800元,截至2020年12月應返還27520元。

  對於精神損害賠償這一雙方爭議焦點,法院認為阿豪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撫養孩子,投入了大量情感和精力,得知小孩非親生時,必然遭受精神上的痛苦,人格利益方面遭到損害。法院綜合考慮當地經濟發展水平、阿麗過錯程度、對阿豪的損害程度等各種因素後,酌定阿麗應向阿豪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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