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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國健保: 加航員工在家辦公摔倒被判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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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初,加拿大魁省勞動法官裁定,一名在家工作的加航呼叫中心員工,下樓梯時受傷屬於“工傷”,應獲得工傷賠償。




配圖與本案無關


魁省法官菲利普·布維爾 (Philippe Bouvier) 作出的裁決是該省第一個確認因 疫情而在家辦公期間發生的傷害有資格獲得工傷賠償。魁省有律師表示,這是一項非常有意義的裁決,肯定會對魁省企業產生重大影響,企業或將進一步界定工作場所和雇主責任的界限。

但此案是在魁省勞動仲裁庭審理的,所以它只在魁省有潛在的法律效應,只對工人的賠償資格產生影響,而不會影響魁省雇主在工作中的健康和安全方面的法律義務。

2020 年 9 月,加拿大航空公司的客戶服務代表Alexandria Gentile-Patti 在二樓的家中辦公正常輪班工作,在午休時她斷開計算機的連接,前往位於主樓層的廚房時,她被樓梯絆倒並跌跌撞撞地摔倒,導致受傷。 她辯稱在離開工作場所時受傷,因此有資格獲得工傷賠償。在魁北克,工傷賠償金是雇員工資的 90%,最長可達兩年。

加航不同意這種說法。加航稱,這次在樓梯上跌倒不是在工作期間發生的,而且Gentile-Patti 女士受傷地點並非工作區域,而是個人區域,因為跌倒是在她出去吃飯的時候發生的,外出吃飯與工作之間沒有聯系。

此外,加航在法庭上還辯稱,由於事故發生時 Gentile-Patti女士不在她的家庭辦公室,因此存在“隱私推定”,雇主無法進行有效控制。換句話說,因為受傷不是發生在她的辦公室,加拿大航空公司認為不能對雇員個人空間的安全負責。


但法官不同意加航的說法,稱該員工的傷害符合“工作中發生的突然和意外事件”的定義。他指出,魁北克的許多公認和賠償的工傷事故都發生在雇主無法控制的地方,例如酒店房間、會議廳和第三方管理的停車場。他還確定,Gentile-Patti 女士當時從她的辦公室走樓梯去吃午飯的唯一原因是因為她必須遵守加拿大航空公司規定的工作時間表。

如果她沒有在早上 6 點到下午 1 點輪班工作,並有強制性和特定的健康和午餐休息時間,當時她沒有吃過飯,她在二樓所以需要下樓吃午飯。因此,人身傷害是發生在工作場所的工作時間裡,布維爾法官總結道。


“Gentile-Patti女士的摔倒是在與工作站斷開連接去吃飯後不久發生的,是在工作期間發生的不可預見的突發事件。因此,她遭受了職業傷害,”法官總結道。

在整個法律訴訟過程中為她辯護的工會代表表示,當事人對裁決感到滿意,她已經完全康復並重返工作崗位。

加拿大總工會-Unifor 的代表 Daniel Cloutier 稱,此案可能會影響許多類似的文件和申訴。在遠程辦公的背景下,很難界定在家中的私人生活與在家工作之間的界限。該裁決澄清了這個說法,即使在您的家中,如果您在往返工作場所的途中受傷,則被視為您在正式工作場所。

工傷補償能收到淨工資的 90%,與正常薪水幾乎沒有差異,相比之下,魁北克就業保險僅提供55%工資的補償,而且還需要繳稅。

加西網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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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論1 游客 [辛.香.經.說] 2021-12-21 14:46
    也許換另一個法官結論會有所不同。這就是法官斷案的不均質性。如果提起上訴可能會被推翻。這就是不同的法官注重不同的事實真相側面,但都屬於同一事實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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