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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送妻與粉絲賣淫:直播時收費減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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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的新冠疫情“帶火”了網絡直播。作為時下最熱門最新興的社交方式,網絡直播在豐富大眾生活的同時也亂象頻現,涉黃、涉毒、涉賭更是屢禁不止。近日,金某、譚某就為獲取打賞,自行制作、傳播淫穢物品並在直播平台上進行低俗淫穢表演,被溫州市甌海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制作、傳播淫穢物品罪、組織淫穢表演罪提起公訴後,已被判刑。


  新冠疫情期間,金某、譚某夫妻因外出受限、無收入來源,再加上家中還有2名幼兒需要撫養等原因,在看到別人通過某平台網絡淫穢直播賺錢後,也動起了歪腦筋,決定“下海一試”。

  


  經查,2020年2月至6月期間,金某、譚某在二人租住的出租屋內通過直播平台進行性愛直播以及譚某個人自慰等色情、淫穢表演並以此獲取“粉絲”刷禮物打賞。同時,二人在多個社交平台上創建福利粉絲群,將打賞達一定金額的“粉絲”拉入群中並發送鏈接分享二人早已制作好的性愛或譚某個人自慰的淫穢小視頻、圖片。

  此外,金某、譚某還拓展業務范圍,在“粉絲”添加主播私人微信或直播時示意可有償與女主播約線下見面及發生性關系,如“粉絲”同意對上述過程進行直播的,嫖資減半。金某先後多次開車接送譚某去外地與“粉絲”線下賣淫,並對其中一場進行線上直播。短短的幾個月內,金某、譚某就從直播平台提現近十萬元。

  近日,法院對本案作出判決,金某因犯制作、傳播淫穢物品罪、組織淫穢表演罪,被判決合並執行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並處罰金。譚某因犯制作、傳播淫穢物品罪、組織淫穢表演罪,被判決合並執行有期徒刑十一個月,並處罰金。

  25歲美女主播在溫州6000元陪睡,完事後...

  10月29日,溫州市龍灣公安分局海濱派出所接到一女子報警,說有個“男公關”給她介紹陪“男客戶”的“生意”,結果事後“男公關”居然不支付報酬。

  接到這個奇葩的報警,民警何凌偉趕到現場後了解得知,報警女子潘某今年25歲,貴州人,面容姣好,在網絡直播平台做女主播。

  潘某無聊時在交友軟件陌陌上認識了一名男子,對方昵稱是“月薪15萬求顏值好公關”。


  潘某告訴民警,該男子自稱是男公關,可以給潘某安排男客戶,並願意支付6000元讓潘某為客戶陪睡。

  想著有錢可以賺,潘某便答應了此事。

  她按照對方的安排來到賓館。“男客戶”離開後,潘某向男公關要錢,對方卻不給錢也不理她。她越想越氣,就想到報警“求助”。


  民警通過賓館登記信息,很快查詢到“男客戶”陳某的身份信息,並隨後在陳某的工作單位找到了他。

  陳某今年38歲,陝西人,在溫州一鞋廠務工,面對前來調查的民警,他承認自己確實和潘某發生了關系。

  但那個“男公關”是誰呢?民警問起此事,陳某卻支支吾吾。

  通過陳某的手機,民警發現了“月薪15萬求顏值好公關”的賬號依然在線,裡面還有他和潘某的聊天記錄。

  面對證據,陳某這才承認,自己既是“男客戶”又是“男公關”,為了約到女主播,一人假扮兩個角色。

  陳某交代,10月26日,他在陌陌上看到網絡主播潘某,看她很漂亮,就假扮“男公關”,以介紹客戶為由,高價約潘某出來。潘某同意之後,陳某又化身“男客戶”,赴賓館和潘某見面。完事之後,陳某早上醒來便溜之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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