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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徒攜真槍欲殺港警起碼射10個8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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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警方日前在荃灣帶走一名男性疑犯扣查(香港《文匯報》資料圖)

  海外網12月10日電 香港警方近日得知有暴徒欲在游行期間用真槍“殺人嫁禍”後,於8日先發制人拘捕11名男女,檢獲一支手槍、逾百發子彈、利刀及爆竹等致命武器。其中5名涉案男子被控串謀意圖傷人、持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名,9日被押往法院提堂。控方透露,有被告曾商量“試槍”並討論用槍射人,其交流短信中甚至赤裸裸地揚言“第一波要盡殺”、“起碼射10個8個”。


  5名被告由“飛虎隊”特殊車押至法院

  據香港《文匯報》10日報道,9日,香港警方拘捕的其中5名涉案男子已被落案並控以串謀有意圖傷人、無證持有槍械及彈藥,以及持有攻擊性武器等罪,被押往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案中5名被告依次為黃振強(21歲)、吳智鴻(23歲)、張俊富(22歲)、張銘裕(20歲)及嚴文謙(21歲)。5人同被控一項串謀意圖傷人罪,控罪指5人涉嫌於12月8日在香港與他人串謀非法及惡意意圖嚴重傷害警務人員。

  此外,被告吳智鴻另被加控一項無證持有槍械及彈藥、一項持有攻擊性武器及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控罪指他8日在北角富嘉閣某單位非法持有一把手槍、4個彈匣、106發子彈、1把武士刀及兩把軍刀。

  被告張俊富則被加控一項持有攻擊性武器及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控罪指他8日在荃灣致利工業大廈某單位,持有1盒爆竹、1盒煙花、11支伸縮棍、1支鐳射筆、4支辣椒噴霧,以及13件防彈衣陶瓷板。


  港媒介紹稱,這5名被告9日中午由密封式的“飛虎隊”特殊用途車押到法院,港警出動大批荷槍實彈的沖鋒隊警員,連同警犬在法院外巡邏戒備,另有多名便衣警察在庭外設立安檢區,數十名擬進入法庭旁聽的市民均需進行安檢,包括接受金屬探測器搜身及搜袋,雨傘、打火機及利器等物品要交由法庭保安暫時保管才可入庭。

  

  警方檢獲的真槍實彈(圖源:“東網”)


  暴徒短信中提及“亂開槍”、“盡殺”

  控方在庭上透露,在被告黃振強的手機中,發現他與被告吳智鴻的短信對話,皆涉及如何傷害警員,包括提及“槍手會亂開槍”、“第一波要盡殺”、“起碼射10個8個”、“槍手明日會試槍”、“20千克炸藥大約幾時到”等。手機中還發現了吳智鴻的試槍片段,以及兩張軒尼詩道地圖,圖上記錄了槍手及放置的炸彈位置等。

  控方還提到,警方在灣仔克街的住宅單位內拘捕7人,包括提堂的5名被告,當中的3名被告睡覺時,防彈衣一直放在身旁。

  目前,5名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法官將案件押後至2020年2月18日,以待警方作DNA等科學鑒證及進一步調查後再訊;其中3名被告還押,另2名被告准以保釋,但其間須遵守宵禁令及不准離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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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有 2 人參與評論    (其它新聞評論)
    評論1 游客 [人.學.黃.周] 2019-12-10 19:06
    反共有理,殺警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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