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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女游尼亚加拉瀑布被打 13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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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中国女游客赵燕在尼亚加拉大瀑布游览时遭美国移民局警察殴打。近日,在事件过去13年之后,当地法院终于作出判决:美国政府被判向赵燕赔偿约46万美元,约合307万元人民币


  

  协办律师 孙澜涛 :伊莉莎白法官明确清晰地指出,美国政府承认,被告罗兹攻击赵燕的行为,构成了人身伤害,构成了非法拘禁。


  

  根据美国联邦地区法院罗彻斯特市办公室提供的判决书,法官伊丽莎白·沃尔福德裁决美国政府对于移民局警察对赵燕的“攻击、殴打和非法拘留”负有责任,应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和误工费等共计约46万美元,约合人民币307万元。


  


  协办律师 孙澜涛 :这个案子将来在美国会成为一个案例,美国是案例法,在警察殴打无辜的受害者的时候,这个案子会成为其它案件的一个具体案例,它是有历史意义的。在美国老百姓告政府的案子中,几乎没有能胜的,几乎都要被判,抵抗了,或者没有配合警察执法,在受害人身上找出很多错误,然后拒赔。赵燕能得到赔偿,应该说是正义得到了伸张。

  

  2004年7月21号,来自中国天津的赵燕在尼亚加拉大瀑布美国一侧游览时,被移民局警察罗伯特·罗兹误当作毒品走私者而对她喷射辣椒水并进行殴打。罗兹最初被开除并提起刑事诉讼,但在2005年被判无罪后复职。2006年,赵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美国政府赔偿10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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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有 13 人参与评论    (其它新闻评论)
    评论3 icecream 2017-08-16 10:58
    这点钱13年前还行,现在就太少了
    评论2 游客 [顺.教.荀.不] 2017-08-15 20:02
    都让律师拿走了
    评论1 游客 [乃.甲.明.隶] 2017-08-15 19:04
    赔了等于没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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