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告聯系 | 簡體版 | 手機版 | 微信 | 微博 | 搜索:
歡迎您 游客 | 登錄 | 免費注冊 | 忘記了密碼 | 社交賬號注冊或登錄

首頁

新聞資訊

論壇

溫哥華地產

大溫餐館點評

溫哥華汽車

溫哥華教育

黃頁/二手

旅游

天價索賠,這一針值30萬歐嗎

QR Code
請用微信 掃一掃 掃描上面的二維碼,然後點擊頁面右上角的 ... 圖標,然後點擊 發送給朋友分享到朋友圈,謝謝!
  近日,長期居住英國的女子孫某回國時患病,在沈陽“北新區某醫院”打點滴時,被護士遺落在椅子上的針頭扎傷。之後,她索賠30萬歐元,還在醫院黨委書記的辦公室對醫院領導、工作人員進行謾罵,踹壞了沙發,在辦公室中便溺……最終,該女子被警方行政拘留5日。


  上門胡鬧式“維權”絕不容提倡,受到法律懲罰也是必然的。但是,要反問一下,那個新聞報道中都沒有出現全名的“北新區某醫院”,就完全是“受害者”嗎?就不該對自己的過錯付出沉重代價嗎?

  護士將針頭遺落在椅子上,扎傷患者,存在嚴重的感染風險,使受害者陷入包括感染艾滋病在內的巨大心理恐慌中。這不是受害者在“矯情”。


  醫院究竟該承擔什麼樣的賠償責任?沈陽這家醫院最初只願意負責消毒,協商多日才肯出500元檢查費,並承諾“如果孫某因此染病醫院會負責到底”。媒體報道的時候也隱匿了醫院的名字,維權困境可見一斑。


  前不久,美聯航毆打乘客事件發生後,受害者隨即聘請律師要告美聯航,事後庭外和解達成賠償協議,有傳言稱賠償金達1.4億美元,引來一片議論。

  雖然“懲罰性賠償”已經寫進了中國的《侵權責任法》中,但至今沒有司法判決做出過“天價賠償”。相反,還有個別消費者因為提出天價索賠,身陷囹圄。


  維權需要法治化,這有賴於執法者建設更多管道,理直氣壯地為受害人的正當索賠權保駕護航。在“懲罰性賠償”已經寫入中國法律的情況下,司法判決就不能自縛手腳,就應該讓那些不負責任的經營者,無良商家付出慘痛代價。

  另一方面,消費者無論如何也必須在法律的渠道內進行維權,尋釁滋事、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行為,注定不能維權,反而會讓自己從有理者變成無理者。
點個贊吧!您的鼓勵讓我們進步     無評論不新聞,發表一下您的意見吧
注:
  •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猜您喜歡:
    您可能也喜歡:
    我來說兩句:
    評論:
    安全校驗碼:
    請在此處輸入圖片中的數字
    The Captcha image
    Terms & Conditions    Privacy Policy    Political ADs    Activities Agreement    Contact Us    Sitemap    

    加西網為北美中文網傳媒集團旗下網站

    頁面生成: 0.0311 秒 and 4 DB Queries in 0.0021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