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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荫权或成梁振英前车之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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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前行政长官(特首)曾荫权遭香港高等法院判刑20个月。台湾学者董立文分析,现任香港特首梁振英同样有利益争议缠身,曾荫权或许将成为县任特首梁振英的前车之鉴。


  台湾智库咨询委员董立文2月22日表示,曾荫权是因与商界人士的房屋利益而犯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梁振英自身也有类似利益争议,因此梁振英“也很危险”,“(梁)下台后应该也会轮到他”。

  


  曾荫权因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被判处20个月监禁(图源:香港01)

  董立文说,曾荫权成为香港首位被判刑的卸任特首,对彰显香港民主法治与司法独立有正面帮助。但他指出,曾荫权当年不支持梁振英竞选特首,而这次发起调查曾荫权的正是直接向梁振英负责的廉政公署。董认为,这次曾荫权遭到调查判刑也可视为梁振英利用廉政公署对他发起的“政治清算”,“有相当明显的政治操作痕迹”。


  曾荫权被控在特首任内主持行政会议时,曾讨论雄涛数码广播公司申请经营牌照事宜,但他事前未按程序申报或披露与雄涛股东黄楚标的往来。曾荫权过去在中国大陆广东省深圳东海花园租房,而住房的业主正是黄楚标。

  另一方面,澳大利亚媒体2014年报道称,梁振英2011年与澳大利亚企业UGL达成秘密协议,透过提供顾问服务、协助挽留员工等换取400万英镑报酬,却未依法申报利益。香港立法会去年11月决定成立专责委员会,调查梁振英UGL事件,并于2月初选出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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