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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新規!所有在美移民須始終攜證件出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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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移民執法的全面升級,川普政府推出了一項新規,要求所有在美國移民始終攜帶合法身份證明。


該指令已於4月11日生效,是川普所簽署的行政命令《保護美國人民不受入侵》的一部分。

該規定的依據是1940年的《外國人登記法》(Alien Registration Act),這項法律最初要求移民向政府登記,但從未系統地執行過。然而,根據新指令,這項法律將在嚴格監督下實施,通過一系列合規要求,針對非法移民和合法移民,數百萬人現在可能面臨罰款、拘留或被驅逐出境。


所有計劃在美國停留超過30天的14歲及以上的非公民現在必須使用“G-325R表”進行登記。家長必須代表14歲以下兒童報名。在4月11日或之後抵達該國的人必須在入境後30天內完成登記。此外,地址如有更改,必須在10天內報告。如果不這樣做,可能會被處以最高5000美元的罰款。


合法移民——包括那些持有H-1B簽證、學生簽證綠卡的人——被認為已經注冊。但是,他們必須隨時攜帶證明其合法地位的文件。對於未成年人,一旦年滿14歲,就必須重新登記,包括在生日後30天內提交指紋。


國土安全部部長諾姆(Kristi Noem)表示:“所有18歲以上非公民必須隨時攜帶登記證明,政府已指示國土安全部優先執法,不遵守規定者將無處藏身。”

違反規定者最高可判6個月監禁,無法提供有效證明者將面臨驅逐。川普政府明確表示將采取強硬執法立場,不再寬容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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