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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重磅判決 白宮與得州還要極限拉扯(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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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緊急事務的處理規則,最高法院緊急審理了案件,以6:3的比例否決了拜登政府的緊急請求,並將案件發回第五巡回上訴法院,重新提交審理,大法官沒有解釋原因,只是發回讓第五巡回上訴法院重審。

德州總檢察長肯·帕克斯頓表示,最高法院的判決對拜登政府來說是一次巨大的失敗,他還表示該法律已經開始實施了。

因此,目前案件將會進入正常的法律程序審理,恐怕要持續很長一段時間才會有結果,在這期間,SB4法案將繼續生效,德州可自行把非法移民驅逐到墨西哥


事實上,自從去年年底德州通過SB4法案後,雖然還未實施,但是非法移民入境的數量已經大幅下降,許多非法移民都不再從德州進入,而是從加州進入,畢竟加州是庇護州,到加州以後有著細致入微的“關懷”和“照顧”。

極限拉扯:拜登與得州法律戰已進入第五局,得州執法人凌亂了

美國《國會山報》當地時間3月20日報道,美國最高法院裁決允許得克薩斯州實行逮捕從墨西哥非法越境移民的州法律,但沒裁定是否違反美國憲法。

既然沒判斷是否違憲,美國司法部就可以繼續告得州政府。美國第五巡回上訴法院正受理此案。

美國第五巡回上訴法院的裁決結果下來了,敗訴的一方將會繼續就此案向美國最高法院上訴。

誰同意實施州法律:共和黨領導的得州州政府。

誰不同意實施州法律:美國民主黨領導的聯邦政府、得州多個地方執法機構。




在當地時間3月19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裁決允許得克薩斯州實施《得州參議院第4號法案》(SB4)的州法律,這項法律賦予得州執法部門逮捕非法從墨西哥越境的移民

該法律規定,非法從墨西哥越境到得州的行為是犯罪行為,違反得州法律,首犯最高可判處六個月監禁,再犯最高會被判處20年的監禁。


該法律還規定,州法官在移民被定罪的情況下命令他們返回墨西哥;當地執法部門將負責將移民運送到邊境。如果移民同意自願返回墨西哥,法官可以撤銷指控。

得州的州政府在去年12月通過了這項法律,生效時間為2024年3月5日。

不過,靠移民貢獻選票與廉價勞動力的拜登政府不同意,所以,從去年12月到今年3月,雙方開始了極限撕扯地法律戰,令人眼花繚亂。



去年12月,數家移民權利組織就SB4的“合法性”把得州州政府告了,隨後得州政府的“宿敵”、拜登政府領導的美國司法部也加入原告的隊伍中。

第一局:得州敗、拜登勝:SB4不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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