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 学者:性交易付房租否认当娼(图)
■知情人士指性工作者做熟客生意,可减低被劫风险。资料图片
有研究安省娼妓情况的学者指出,省内城市与小埠性工作者活动模式是有差异,前者因较公开而出现街头流莺,后者大多隐藏户内,非识途老马是不会找到。此外,由于有人是以性交易换取付租,她们不认为是从事性工作。
安省洛里埃大学(Wilfrid Laurier University)犯罪学副教授汉琳(Stacey Hannem,见图)目前正领导一个合作研究项目,探讨在安省布兰(Brant)、哈尔迪曼德(Haldimand)和诺福(Norfolk)小埠及小郡从事性工作的人士之需要,藉以改善当局和社区组织为性工作者提供的服务,包括辅导、性侵犯服务、性健康和医疗服务。此研究项目目标是自愿从事性工作者,不包括被诱骗或经人口贩卖的当娼者。
汉琳教授表示,在布兰福(Brantford)、布兰及周边地区的性交易活动,很大程度上是隐藏起来。她指出,省内小埠和村郡地方的性工作者活动,通常是在户内,不像在如多伦多等大城市较公开并有街头流莺现象。在小埠的娼妓活动,要识途老马才会知道其隐身地方。汉琳得悉小埠的娼妓活动是隐身地存在,因为有当地社服工作人员已披露他们有服务对象是从事性工作。
汉琳教授了解到另一现象。她指出,有些人可能并不视自己是从事性工作,虽然在学术上该些人是会被列入性工作者的类别。她举例说,有些人以性交易来换取付租,该些人不相信自己属于性工作行业。
C-36号法案去年颁布,该法案令卖淫合法化,但买春和刊登性广告就是不合法。汉琳教授称,小埠及小郡性工作一般发生在室内,由于刊登性广告是非法,所以很多张贴广告和有关网站是在加国境外营运。她相信其研究将有助了解性工作者现时在新法下遭遇的问题。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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