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如素裡選區的自由黨議員 Dave Hayer(其父正是因為此案出庭作證而於1998年被暗殺) 所說,此案要責難的最終應該是策劃此案並將炸彈放在飛機上的恐怖分子("If they hadn't made the bombs, this wouldn't have happened,"),我們要做的,是在未來堵塞安全漏洞,有效防止類似案件再度發生。不過,長達二十余年的審訊,以及審訊中暴露出來的問題,卻令我們不由得要把目光投向我們的警務、法務部門,而事前不重視、事後又久拖不決的狀況,也讓人懷疑是否與案件所涉族群多為連字符族裔有關(所謂“連字符”即指各族裔移民在國籍身份前以連字符前綴母國,以表明族裔背景的做法。比如華裔加拿大人是“Chinese-Canadian”,或,印裔加拿大人是“ Indo-Canadian”等等)。曾為BC省長、後為上屆自由黨政府衛生部長的杜新志就公開說過,印航案如果死者多為白種人,審案效率及結果也許會大不相同。本次民調也顯示,百分之四十三的BC省民及百分之四十一的安省省民,認為種族因素在此案中扮演了重要角色,連字符的族裔受害者使此案的處理變得多少有些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