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不是壞人,我多年來對香港人個體抱有好感,緣於對香港人的第一印象。1990’S,我第一次去香港,出不了地鐵,迫不得已拉住一位約50來歲的人問路,那個人其實也是行色匆匆的,但是他居然折回頭帶著我走到我要去的路口。從此對香港人很有好感,後來有了很多香港人的朋友,這是後話了。
但是香港人骨子裡有兩個字,貪和傻。
香港人是經濟動物,講一個貪字對他們並不是貶義了。不求財他們的生活就失去指南了,這個好理解。但是貪字後面會不會得利,這就要考驗智慧了。在中文詞典裡,貪字總是和污字連一起的,而不是和得連在一起的。反觀與得字連在一起反倒是一個舍字。舍得與貪污,都是中文的歷史詞匯了,出現了應該有超過上千年了吧。10多20年前吧,李嘉誠還是香港人心中的偶像(不像今天),我記得他說過(大意):一件事如果一般來講可以賺10分錢的話,我一般只去賺7分就夠了。
李超人也是香港人一個呀,可是大部分的香港人和他的想法不一樣。一件事如果一般能賺10分錢,他們想賺的是11分甚至於12分錢才會去想收手的事情。這是香港走到今天的最根本的原因。從今天的現狀看,與貪字連得最緊的字已經不是那個污字了,而是傻字!
1。從頭講起吧。97年的時候,新界的99年租約到期,只要中央不繼續租給英國,英國沒有談的,只有一個字,還。要談的就是香港島和九龍半島那5%的面積。看看地圖吧。
為了這一小小5%的地方,把其它95%的地方一並給香港特區管,香港人有過感謝中央政府嗎?如果香港特區當時只劃那5%的地方,香港現在會怎麼樣?或者設一個新界特區,一個香港特區又會怎麼樣?
2。現在我們不去追究歷史的功勞與積怨。但香港人必須得清楚鼠疫是歐洲特產,是歐洲人把鼠疫帶到香港的。1894年香港第一次鼠疫暴發死2000多人,三分之一的香港人逃走。後續30年間,香港鼠疫多次大暴發,一共死亡2萬多人(重點:
死了2萬多人,香港人重視人權的要看)。重要的是死的全是中國人,
英國人一個都沒死,因為他們住在山上,山上是不准中國人住的(直到很多年人,才批了第一個華人住山上,但其實這個華人還是假的,是一個葡萄牙人)。今天的香港人知道這點事實嗎?
3。以前在香港,所有的地產開發,地塊批出來必須英國有得先選。英國人不要的,才輪到中國人來爭。所以現在主道兩側的重大標志性建築,全是英國名稱呀。香港人聲稱英國人給他們的好就在這裡看得到。
4.就是今天的香港年青人也承認,英國人從來沒有給華人民主過。但他們卻講他們有過自由。事實呢?直到1970’S年代以前,香港的管理英國人都是借用黑幫來管理香港的。幾個香港大的華人警官操辦了全部基層的管治。直到後來港督實在管不住這幾個華人警官頭頭了,才建立了
廉政公署ICAC,這都已經是1974年的事了。就算是引進了ICAC,事實上直到1997年之前,黑社會都一直是香港的一半的基層管理力量(比如小巴線路,夜市攤點,站街女保護,夜場夜總會,工地送餐,沙場,一大部分電影)。香港人只是習慣了這個慣性了而已,這就是他們所說的自由。
5.不講遠了,講現實的。回歸時香港人其實是用當時的經濟力量,要了太多權力(這個沒錯,要得到就多要)。鄧是一個頂級的權術之人,答應了一些東西(隨便玩一個招就能收回的)。可惜江和胡權術太不精呀,縱容了香港人而已。但是香港人要懂政治才行。可惜香港人沒有從英國人那裡學到(李光耀是在英國生活N多年才學到的)。就講借地的事吧。澳門把23條立法了,中央馬上就把橫琴這麼大的一個地方借給他們管(相當於澳門全部面積的1/29)。深圳河當年治理水患,把河從彎取直,就在香港一側留下一大塊地。因為在香港一側了,深圳管起來困難。按理講借給香港用完全是順風順水的事呀,可是中央就是不給呀(好人不死,壞人不死,傻瓜必死)。
6.為什麼講香港人傻貪呢?就是貪過了。貪那些貪得到的東西沒問題呀,貪過了就是傻了。23條立法就是中央管住香港的一只手呀,不給,新課綱不讓教就更奇怪了--不想做中國人(因為有錢,怕中國人分錢?)這是明了找抽呀也不知道!港督你就接受,中央用23條這只暗中的手來管你也不願意,那豈不是逼中央用明手來管你?(智商呀!)
7. 23條不立法的同時還要完全的雙普選。說實話,普選行政長官一事真沒有大不了的事,但是現在中央都已經沒有手段來管你了,還給你全部權力,這不等於獨立了嗎?想一想,美國已經是省(州)一級擁有極高極高自主權的國家了,州政府有獨立的司法權嗎,有完全的審判權嗎?審判系統一直是聯邦一個體系在執行在各個州的分支而已;而且州一級的司法權一旦與聯邦的沖突,聯邦不用商量只用通知就立即接管了。加拿大省一級是完全沒有司法權的,只有在授權之下的執法權而已。英國的郡一級也是完全沒有司法權的。現在香港的現實是還居然有終審法院獨立於中央政府(而且法院裡的法官還全是英國政府以前任命的外國人,這他媽在那個國家會被接受?),而且還有幾乎完全徹底的司法權。在這個基礎上香港人還想要完全的行政權,這一來國家的三個基礎:司法,審判,行政你都完全徹底了,你還叫特區?你就是一個國家了是不是?你還披特區的皮幹嘛,直接講獨立就是了。這就是典型的不知足了。你不把司法權審判權還給中央之前,你怎麼可能得到完全的行政權?問一下安大略省說我的審判權最高聯邦不能推翻,行不行?魁白克省這麼牛都不敢要求這個呢,你香港還不理智,中央怎麼管治你?47年後你們想到後路沒有?
8。英國人(包括美國人)其實是治理國家最聰明的一群人,香港人要好好向他們學習政治--因為這條路你們願意走。這條路的根本就是拳頭大聲音大。好多人還夢幻香港人的經濟力量可以左右中央,要清醒點了。上海每年上繳6000多個億的財政,人家都還這麼好。香港忘了以前向英國進貢的日子了,自己掙來自己花還不滿足?你都沒有向中國貢獻任何,你如何有說話的權利?美國人管住小弟,全靠用錢呢。結果中央政府把這個大數量你應該上繳的錢全給你自己花,你還調皮,是不是自己找打?
9。這一點其實不是重點,順帶帶一下。有些低智商的香港年青人找不到話,就講中央每天批150人到香港去是亂港之源之一。這是優才計劃的一個名頭好不好。就算硬塞給你又怎樣。比較一下當年越南船民20多萬(
20多萬喲!!!)中央政府還堅決反對的情況下,英國人一下子就把他們全收下了。這個帳這幫香港年青人怎麼就沒人出來算?越南人比大陸人還親嗎?越南人補貼你財政了嗎?沒道理嘛。
10。有點怒其不爭才寫了這些,就講這次的游行吧。按美國的標准(這是香港人的祖宗牌位)是不是動亂或者暴動?1992年洛杉磯內亂(1992 Los Angeles Civil Unrest/1992 Los Angeles riots)美國人是不是也出動了軍隊和國民警衛隊才收了場?死了50多個人呢,怎麼就沒有人出來罵美國政府(離89年才3年時間呢,中共的文宣機構在做什麼?)?人家侯德健(當時的一個領導學生的人,音樂家)親自出來講了當時清場的時候沒有開槍,結果被罵死(還讓不讓人家講事實講道理了?)。按香港這次事例的等級,美國警察會不會打死人?你們出來講一講?把警察的手指頭都咬斷了,不單是美國了,就是多倫多警察也把開槍把你打死1000多次了好不好。還敢公開警察的私人信息,進攻警察局,瘋子吧!
有點累了,算了出一個我的結論吧。一是橫看豎看,都覺得香港人貪傻。貪本身沒有問題呀,人性本貪嘛,但是傻的話問題就大條了。
第二個結論是一國兩制已死(可能澳門會留著,人家23條是立法了的,也承認是中國人,2017年人均GDP就過8萬了)。還想要一國兩制,很難了,中央不會給了(主要是大陸的網民不給了,憑什麼現在在中國的土地上還要容許租界存在,沒道理嘛)。想要的話還得香港和台灣的人多多努力來爭取(可惜台灣也沒有人看到這一點,其中我最欣賞的就是王金平了,因為他說過兩岸的事,其實就是公司合並嘛,要在其中爭取最大的好處才對嘛,不應該坐等公司破產嘛)。
一國兩制要靠你們自己爭取喲,這就算我給你們的一個勸告吧,這個禮物可能你們要在30年後才知道。就像我在20年前講馬英九選上對統一台灣不利,統一台灣的基礎是窮台(好像現在中央在考慮在這樣做了,不過不確定,就算是,可惜也離我的預言晚了20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