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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创条例修正案 政院最快14日拍板 | 温哥华财税中心


产创条例修正案 政院最快14日拍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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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社记者廖禹扬台北11日电)产创条例租税优惠将再延长实施10年,修正草案中拟定以保留盈余减税方式鼓励企业进行实质投资,目前正在进行草案条文最后修正,预估最快在14日行政院会通过,送立法院审议。

  产业创新条例将在今年底落日,除研发投资抵减外,包含员工奖酬股票、天使投资、个人投资新创等租税减免,也将于今年到期,行政院邀财经两部会协商决定,将租税优惠再展延10年至2029年底。

  经济部原本希望争取研发抵减提高5个百分点,并新增人才培育抵减优惠,但与财政部讨论后,决定删除人才培训投资抵减,研发抵减也维持目前税率,当年度抵减15%,或3年各抵减10%。



  不过,财政部也释出善意,同意企业以未分配盈余(保留盈余)进行实质投资部分列为减除项目,不加征5%营利事业所得税。经济部与财政部也讨论确认实质投资项目包括厂房、机器与设备、智慧财产等有助创造GDP的项目,采先课税、后退税方式,在保留盈余课税3年内启动实质投资者,可申请减除,不必先交计划书预审,国内约2.4万家企业可望受惠。


  此外,修正草案也开放技术入股及创作人(教授或研究人员)配获学研机构股票时,以转让或出售时较低价格课税,且抵减无上限,不必受员工奖酬股票新台币500万元限制,但必须持股2年以上才可转让,避免炒作股票。

  草案细部文字目前在进行最后修正,若顺利排审,预估最快可在14日行政院会通过,送入立法院,争取在本会期完成修法。(编辑:黄国伦)108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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