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献忠沉银遗址虎钮金印被盗始末
如果还有机会,80后彭山人李大强肯定不会觊觎张献忠宝藏,在已获刑的他看来,自由,比任何宝藏都珍贵。
6月22日,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从眉山市彭山区检察院证实,截至目前,该院已经受理的“江口沉银遗址”系列案件21件56人全部判决。盗挖虎钮永昌大元帅金印(以下简称虎钮金印)团伙的被告人李大强、郑红枫、黄鑫、周珏四人已全部领刑。其中,被告人李大强、郑红枫和周珏三人因犯盗掘古遗址罪,分别获九年、十年六个月、十年有期徒刑;被告人黄鑫犯盗掘古文化遗址罪、倒卖文物罪,共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盗挖到金印后,郑红枫将其卖给阿元,阿元卖给成都的阿翔,阿翔卖给鲜玉昆,公安机关从鲜玉昆处追回了该金印。贩卖金印等文物的阿元和阿翔也以贩卖文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金100万;有期徒刑5年6个月罚金200万。
伴随江口沉银遗址第一阶段考古发掘结束和案件先后判决,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沿着虎钮金印盗挖倒卖的轨迹,首次全面还原李大强等四人如何组队,虎钮金印如何发现,如何出水,如何藏匿,如何贩卖等全过程。
这背后,可谓一出波澜迭起的盗挖风云。
外地学习潜水 辞掉工作专职下水挖宝
从川西高原海拔3700多米的岷山南麓,岷江奔涌而下,在都江堰分叉,在眉山市彭山区江口镇再次汇入岷江。江口镇旁的江河交汇处,正是“江口沉银遗址”核心区域,共计2.5平方公里。
6月22日,眉山市彭山区“江口沉银遗址”在经历第一阶段考古后,随着汛期来临,又恢复成一马奔腾江水。从2012年开始,大量“寻宝人”开始在这片江水中反复搜寻,一个又一个“财富神话”从这里诞生。
出生于1982年的李大强的财富梦在这里升起,又在这里破灭,和他一样的,还有涉及“江口沉银遗址”系列案的郑红枫等55人。
彭山人李大强因在外地学过潜水,先后与几个盗掘团伙合作过,在众多盗掘团伙中,他可谓“战功赫赫”:下水数十次,并挖出虎钮金印。
在没有盗掘之前,李大强曾在某单位上班,一年的收入1万多元,这样的生活显然对他没有太多的吸引力。
此时,江口人郑红枫出现了。2012年,岷江彭山段挖出部分文物后,他便动起脑筋,先后找到江口渔民周珏和另一名彭山商人黄鑫,一起商量到岷江寻宝,从事过潜水行业的李大强顺势加入。
人员确定后,每人出资1.5万元,郑红枫等人前往成都、武汉等地,订制潜水服、氧气瓶、木船、金属探测仪等装备。简单分工后,四人的“寻宝之旅”就这样开始了。
李大强在面对警方时自称,第一次挖到东西是2012年12月21日,当晚下水后,周珏挖到一个银锭,黄鑫将其卖了7万多元,四人迅速将钱平分。
投资小、收益高、见效快,李大强选择了从单位辞职。
没等多久,2013年大年初三或初四晚上,李大强下水了。听闻之前有传说这片江面上有人挖宝下水后再也没有起来的说法,有过潜水经历的李大强不敢大意,将船驶向江中抛锚固定好后,李大强在船上穿好装备后,穿着潜水服,戴上潜水帽、潜水眼镜后,他又在潜水服外面套上一件浮力背心,背心上连着氧气瓶,腰上拴着6、7个铅块后,他拿着金属探测仪下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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