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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监管终落地 平台将现转型潮 | 温哥华财税中心


网贷监管终落地 平台将现转型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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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4日,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

  

  在《暂行办法》中,以负面清单形式划定了业务边界,明确提出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不得自身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等监管层一直坚持的监管思路。与2015年12月28日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征求意见稿中的12条“负面清单”,在《暂行办法》中增加为13条,增设不得从事债权转让行为等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发布的《暂行办法》中,对于网贷借款限额的要求成为业内关注重点。

  《中国经营报》记者综合多位平台人士观点,监管细则的出台都在意料之内,符合监管层之前对P2P行业小额、普惠金融的设定,也符合行业趋势与舆论走向。而关于借款额度等方面的限制,则对多数平台影响都较大,在此监管要求下,会有大批平台进行业务转型甚至退出。

  大额标的遭禁

  此次《暂行办法》中对网络借贷规模上限明确为,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银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对此表示:“从我们现存的有经营活动的2400家网贷平台来看,做小额资产端的,多数风控都比较好,经营都比较正常。而做大额的多数涉及到自融自保,涉及到资金池和期限拆分,悖离了P2P的模式,进行线下营销。”


  记者根据网贷之家、网贷天眼的数据进行不完全统计显示,平台单个借款人待还金额在1亿元以上的平台多达数家,借款人待还金额超过千万元的平台超过百家。

  神仙有财CEO惠轶对记者表示,曾经做过统计,目前现存的不符合限额限制的P2P资产有几千亿元之多,在目前的借贷限额限制下,平台将面临业务调整,大规模转型。

  捷越联合创始人王晓婷也有同样观点,认为如果最终的办法按此规定执行,对以大额借款标的为主的网贷平台业务,以及部分有较高金额的个人借款业务影响比较大,不少网贷平台将面临业务转型问题,例如现在一些平台中的房贷抵押、高端车辆抵押业务以及其他业务等,多数是超过这个限额的,这些业务可能就需要调整。


  记者查阅多家企业贷业务为主的平台官网发现,不少稍具规模的企业的融资需求都超过这一限度,业内以大额标的知名的红岭创投,8月22日,在官网发布的湖南三号特标项目的融资公告显示,该项目融资额为1.5亿元。

  与大额标的同时被禁止的还有对借款项目的拆分也在监管限制内,换句话说,网贷平台未来的大额标的之路被彻底堵死。

  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李爱君认为,限制标的规模的要求主要是关于风险分散,是对债权人财产权的一种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确认版的《暂行办法》中,对于融资规模作出的限额标准,与现行最高院2010年18号文关于非法集资的司法解释规定相衔接,最高院2010年18号文规定个人非法集资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集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拍拍贷总裁胡宏辉表示,此次《暂行办法》的出台,对“大单”比如涉及房地产项目融资的P2P造成影响,而有些所谓“大单”本来就是被银行“踢出来”的容易坏账的项目。“贷款上限将很大程度上改变P2P的现状,以前大部分的平台都是大额的业务,因为可以快速拉高交易额,现在监管的出台定调网络借贷服务于消费,服务于传统金融机构不能或不愿服务的人群的基调,未来单笔金额在几千块的小额贷款成为必然的主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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