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Lipont Place力邦艺术港:活动场地租赁,拍摄场地租赁!

旧案16年后增12嫌疑人 均称未参与

QR Code
请用微信 扫一扫 扫描上面的二维码,然后点击页面右上角的 ... 图标,然后点击 发送给朋友分享到朋友圈,谢谢!
  2005年,河南洛阳一名13岁的女中学生被强奸,当年2人获刑,后刑满释放。然而,2020年,洛阳警方突然再次抓人,共逮捕了12名嫌疑人,其中包含当年已被判刑的2人,另有3人未到案。这12人均被控参与了2005年的那起强奸案,不同的是,这一次调查出的案情有了巨大变化,强奸从1天内发生1次变为3天时间3个地点发生3次,最后一次作案被控参与人数多达15人。

  2021年6月,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一审宣判,从判决书来看,本案没有物证,仅依靠口供定罪,各被告人之间的供述出入较大。一审判决后,所有被告人均提起上诉,多名被告表示,他们没有参与犯罪。

  16年前的强奸旧案


  2006年河南省宜阳县判决书显示,2005年五六月份的一天晚上,洛阳市宜阳县丰李镇黄龙庙村村民李某飞将时年13岁的外村中学生小月(化名)骗至一空房内,强行将小月衣服脱下,并与随后赶到的李某虎、李某涛先后将小月强奸。2005年12月10日,侦查机关立案侦查。2006年4月,李某虎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李某飞因犯罪时不满16岁,减轻判处有期徒刑4年。李某涛另案处理。

  

  2009年,李某飞刑满释放,2011年,他与同村村民莹莹结婚。莹莹告诉记者,她没有问过李某飞当年的事,但她看过判决书,判决书上写着,李某飞只承认他脱下了小月的衣服,但并不承认他强奸了小月。“同学之间传,说是我老公当年喜欢小月,小月喜欢另一个人。”莹莹说。婚后李某飞跑长途运输,日子过得还算不错。

  2020年7月中旬的某一天,李某飞突然被警方叫去问话,莹莹陪着他前往警方指定的洛阳市洛龙区维也纳3好酒店。问话结束出来时,莹莹觉得李某飞显得很紧张。“我问他怎么了,他说警察说当年的事没交代清,让他有啥赶紧说,不然再弄进去几年也是有可能的。我一听就急了,问他当年到底还有啥事,他说没有了,他只是拉扯过小月的衣服,没有侵害过她。”听到丈夫这么说,莹莹稍稍放了心,后来李某飞又被叫去问了一次话。

  2020年7月29日,李某飞陪朋友去县医院复查,从医院门口被带走。

  村里抓了12个人

  2020年5月2日,黄龙庙村村民李宽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带走。李宽某被控参与的是黄龙庙村10年前的另一桩旧案。2011年11月8日晚7点左右,几个人持刀砍伤了黄龙庙村村民李福(化名),因李福在那天的村干部改选现场顶撞了黑社会组织首领李龙宽(另案处理),村民们都认为李福是遭到了李龙宽的报复,但案子始终没破。直到李宽某被带走,判决书认定李宽某为李龙宽黑社会组织的一般参加者,并参与了砍伤李福。

  对于这个罪名,李宽某的妻子小睿认为不可能成立,“11月8日正巧是我的生日,所以我记得特别清楚,2011年的11月8日,我怀着二胎而且已经过了预产期,我和我老公约定过完生日就去住院,那天晚上我老公陪着我打麻将,很多人可以证明他不在案发现场。我老公跟着他舅舅做工程,没必要给李龙宽当打手。”

  李宽某被带走约一个月后,村里传出风言风语,说有人涉了强奸案,到了7月,强奸案的事在村里已经传得沸沸扬扬,小睿不放心,让律师会见时问问李宽某知不知情,律师会见后给小睿回话,说李宽某不知道强奸的事。7月中旬前后,警方开始讯问李宽某关于强奸案的事。“我记得大概是2020年九十月份,我老公的罪名多了一个强奸罪,但是律师去会见时,他还是说不知道这个事,也不认识那个女孩。”小睿说。

  李宽某被带走后10天左右,村民李某强也被带走了。“5月13日上午九十点钟,我接到我老公电话,他说公安去了他工作的工厂,问话到下午5点左右,然后被带走了,5月14日进了看守所。提前几天,他已经听别人说警方可能要抓他。”李某强的妻子小丽说。



  与李宽某一样,李某强也是以涉嫌参加黑社会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砍伤李福)被带走的,后来又加上了强奸的罪名。小丽从会见的律师处获悉,李某强不认强奸罪。“2005年我俩刚认识,正谈朋友,他那会在厂里上班,很少回家,而且他是83年的,比那些人大很多,跟那帮小孩都不怎么认识。”小丽说。

  7月中旬,警方从村里带走了五六个人,传言都与2005年的那起强奸案有关,村里一时人心惶惶。村民索某坡和朋友们议论警方抓人的事被妻子小萍听到,被抓的人中有几个与索某坡年龄相仿,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小萍便问索某坡当年的事跟他有没有关系,索某坡回答“没有”,索某坡的朋友、同村村民李静某也向小萍证实,当年的事索某坡没参与,小萍便放心了。

  7月29日上午9点多,几名便衣来到小萍家,说要带索某坡去了解一桩打架的案子的情况。“我说在家了解也行,但是警察坚持要带他走,走了以后就联系不上了。7月31日我接到索某坡的电话,他告诉我他已经被拘留了,罪名是强奸罪。”小萍说。

  和索某坡前后脚被带走的,还有李静某等其他几人。至此除未到案人员,警方共从黄龙庙村抓捕了12人。

  被害人陈述案情 十几年后变化巨大

  2021年的一审判决书显示,被害人小月陈述她一共被强奸了3次:

  第一次是在黄龙庙村河滩,她被一个年纪大的人打了一巴掌后先是被一个人强奸,然后被陈某国强奸,陈某成和一个她不认识的人猥亵了她,第一个侵害她的人送她回家时,在途经的麦地里再次侵害了她。

  第二次,她被李某飞从朋友晶晶(化名)家拉走,带去村东一个破房子里,李某虎、李某飞、李某涛先后强奸了她,陈某国从外面进来时让她把衣服穿上,没有强奸她。

  第三次强奸发生在小月同学小丹(化名)家的面粉厂里,陈某成、李某盼和另一人强奸她后离开,她正趴在床上哭,又进来一个人强奸了她,然后又进来五六个人强奸她,陈某成又回来强奸了她一次。李某明进来,赶走了正在强奸的人。过了一会儿,李某飞带来两个不认识的人又轮奸了她,这些人中,她知道名字的有李宽某、李静某、李小某。

  这些陈述与小月2005年的陈述有很大区别,不仅强奸次数由1次变为3次,强奸参与人数也从3人变成了十几人。

  另外,判决书中小月的陈述与法庭认定的事实也存在出入。一审判决书认定的第一起河滩强奸中,共有5人对小月实施了强奸,但小月自述河滩上是有2个人强奸了她。

  最严重的第三次犯罪 当年未被提及

  在法庭认定的3起强奸案中,发生在小丹家面粉厂内的第三起强奸案参与人数多达15人,性质极其恶劣,然而2006年的判决书对这起案件并未提及。

  黄龙庙村这些年来变化巨大,面粉厂没有了,河滩也不见了,但大家都还记得那家面粉厂的位置。“面粉厂不偏僻,是临街的。”一位被告人家属告诉记者。


  一审被判决的12名被告全部被控参与了面粉厂强奸案,其中已经坐过牢的李某强和李某飞因为这起强奸案被再次判刑。2006年的判决书和2021年的判决书中都只有口供,没有任何物证。“一个小女孩被15个人强奸,父母还发现不了?还不马上去医院检查?可能吗?”小睿问记者。

  对于小月的年龄,小睿心中也有个问号,“她是91年下半年生人,2005年五六月份她13周岁不满14岁,上初三,那她就是4岁半上学?”

  最重被判无期 所有被告均上诉

  纵观2021年的一审判决书,每一个被告人供述的案情都不尽相同,且供述中常出现“听说”二字。

  证人中明确说出当年强奸发生过3次的是一个叫崔某锁的村民,但他的这个说法同样来自听说,崔某锁是听村民黄某霞说的,但判决书显示的黄某霞的证言里没有提到强奸发生过3次的说法。

  关于面粉厂强奸案,有的被告说自己只是去了现场,但没有实施犯罪,也有被告说自己压根没去过面粉厂,更不认识被害人。

  判决书显示,陈某成、李小某、李党某、李某涛、李某盼2005年都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过,但最后他们都被释放了。

  2021年6月24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宽某等人一审宣判,李宽某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李某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李某涛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李党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李某孟犯开设赌场罪、强奸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李小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李某峰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李某盼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陈某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李静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索某坡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李某飞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一审判决后,所有被告均提起上诉。其中被告人李党某亲自写的上诉状里,详述了自己和他人被刑讯逼供的情节。李党某写道:被害人***的陈述并没有提到我的名字......在洛宁县公安局审讯室1楼,听到有椅子打砸的声音,同时传来陈某成的惨叫声,持续有十几分钟,过了大概四十分钟左右,我去上厕所,看见采指纹处对面的房间内李某盼满脸是伤,坐在地上痛苦的呻吟......上完厕所十几分钟后,我被五个办案人员带至二楼右手边最里面的房间内,他们让我跪下,我不跪,然后他们用脚踹我腿窝......


  

  因为是不公开审理,被告亲属不能旁听,一审开庭时,莹莹守在法庭外想看丈夫一眼,李某飞被带下囚车后远远地向妻子大喊:“告!一直告!我真没有!”

  目前家属们将希望寄托在二审,“希望省高院能将事实查清。”一位被告人的亲属说。

  2名重要证人写证明 作为证据提交未被采信

  本案有两个重要的证人,分别是小月的亲戚、同村村民李某明以及小月的同学小丹,这两名证人指认了所有的强奸罪被告人,甚至有的被告人小月都没有指认,但李某明指认了。

  然而,这两名重要证人又各自给被告家属出具了一份文字说明,内容与对警方所说不同。一审时,被告家属委托律师将这两份说明作为证据提交给了法庭,但最终没有被采信。

  李某明在证言中写道,他于2020年7月29日下午被洛宁县专案组带走,因不在现场无话可说,被带到洛宁公安局殴打逼问,与之前所说证言不属实,特此证明。落款为2021年2月3日。

  

  “李某明的妈妈主动找到我公婆家,说我老公冤枉,让他儿子写了这个证言,还复印了出来,让大家去拿。”李某强的妻子小丽告诉记者。

  一审开庭后,李某明再次被洛宁专案组带走,关了37天。被告人家属们向记者提供了一份据称为与李某明对话的录音,那份录音背景有各种杂音、狗吠,像是在农村院落里录制的,录音里一名操着河南口音的男子承认,他被打了,对警方所做证言不实,他确实不知情。

  另一个重要证人小丹出具的文字证言不仅写明了身份证号和住址,还按上了6个手印。小丹写道,2005年6月,她和小月一块去面粉厂时具体发生了什么事她不是很清楚,警方找到她时,她因为害怕脑子一片空白,现在李某孟的妹妹拿着李某孟十几年前的照片让她看,她的确不认识这个人,她想了很多,当时在面粉厂发生的事,李某孟的确不在现场。落款为2021年3月10日。

  



  “我们想让她出庭作证,她不愿意,但是给我们写了这个证明,因为这份证明,我和我妹妹都被警方带走过,我们写了不再去找小丹的保证书才被放出来。”李某孟的妻子阳阳告诉记者。

  当年在逃人员 如何出国务工

  判决书显示,原案卷宗内,宜阳县公安局丰李派出所出具情况说明,证实涉案人员陈某国、陈某成、李某涛、李宽某等人经该所多次传唤、抓捕均未果,以上人员外逃。

  小睿告诉记者,李宽某的护照是2008年办的,2008年到2011年,他在日本务工,有多次出入境记录,如果是在逃人员,怎么可能随意出入境。

  另外,判决书中注明的未到案人员李某虎,有多名黄龙庙村村民表示,经常在村子里看到他。
您的点赞是对我们的鼓励     好新闻没人评论怎么行,我来说几句
注:
  •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 猜您喜欢

    您可能也喜欢

    当前评论

    当前评论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欢迎您发表您的看法。
    发表评论
    您的评论 *:
    安全校验码 *:
    请在此处输入图片中的数字
    The Captcha image
      (请在此处输入图片中的数字)

    Copyright © 加西网, all rights are reserved.

    加西网为北美中文网传媒集团旗下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