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8万港公务员辞职拒签爱国文件
聊一聊香港(专题)的公职人员。
不久前,BBC中文网发了一篇《国安法下,香港公务员面临“爱国还是政治中立”的两难选择》,大意是一名月入8万港币的资深公务员梁女士,因为不愿意签署拥护基本法、效忠特区的文件,最终选择辞去公职。
特区公务员事务局数据显示,截至今年4月1日,香港17.73万名公务员中,共有129人没有理会或拒绝依法签署文件,其中25人已经辞职,梁女士或许就是这129分之一。
长期以来,香港公职人员给外界的印象是专业规范,然而“修例风波”及之后的一些言行,让人看到不太美好的另一面。
一
宏观意义上的香港公职人员,既包括行政、立法、司法机关人员,也包括法定机构及公营机构职员;既有公务员,也有问责官员,还有类似于内地的事业单位人员。他们是特区管治力量的主体构成,也是“港人治港”在实际层面的具体体现。
和他们打过交道,除专业规范外,还感觉他们边界清晰、中规中矩。如果提出一点超过他们授权范围的事,或者希望把办事流程稍加变通,即便这件事情有多重要、彼此私下关系有多铁,他依然会对你说“No”。这让我想到香港人常挂嘴边的那句话,“打好这份工”。
这种心态在平常大抵也不算有错,但在非常时期,则会让人有点看不懂。比如2019年“修例风波”期间,即便特区政府面临1997年回归后最严重管治危机,政府总部被“围攻”、立法会大楼被“攻陷”,但西装笔挺的公职人员依然很淡定,每天按时上下班,似乎这一切与他们关系不大。
恍惚间,总有种“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的感觉。
这部分与香港实施的“高官问责制”有关。从2002年起,公职人员被分为两类——由行政长官提名的问责官员,包括三位司长及所有的政策局局长;以及公务员队伍,后者负责执行首长决策,履职时不允许带有政治态度和政治立场,提倡“政治中立”。这一制度设计有其合理性,但当非常时刻需要非常担当时,会出现问责官员将面对一切复杂状况。
更严重的,是部分公职人员既在建制之中又在建制之外,被社会感染也在感染社会。在“修例风波”中,有的公务员鼓动发起反政府非法集会,甚至冲上街头一线;公营机构香港电台成为反对派的“喉舌”,拿着政府公帑来攻击自己的老板;有些法官在审理案件中为暴力青年“点赞”,出现警察抓法官放的情况。
说句糙话,他们的屁股已经不再决定脑袋。“修例风波”延宕多时,有多重因素造成,其中一定包括部分公职人员的不当言行与无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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