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文凭歧视 充分发挥古籍作用
丹书铁券
根据中国首都图书馆历史文献阅览室规定,阅读该阅览室图书需要具有研究生及以上文凭或是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研究人员,这一规定被读者质疑“有歧视嫌疑”。
针对读者的质疑,阅览室工作人员表示,制定此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古籍等历史文献。工作人员称,古籍等许多历史文献都是很珍贵的,一旦损坏都很难补救,许多古籍只此一本,十分珍贵,平时古籍都放在恒温、恒湿的书库内重点保护,制定此规定是为了减少书籍使用频率,保护古籍善本。同时,古籍等文献内容相对较为专业,一般提供给有科研需求的研究生、博士或专业研究人员用于学术研究,其他读者对这些书籍的需求较小。
保护古籍 要走心不要看脸
古籍的保护不能简单化,更不能歧视化。比如说“看脸”,就是一种不可取的态度。而且,也不能保证具有研究生及以上文凭或是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就一定有着“正确的借阅观”。他们来看历史文献,也有可能只是好奇猎奇,甚至只是为了回去好吹个牛皮。甚至还不能保证这些人就一定会爱书惜书,就一定不会做出不雅之举。如此说来,这样的“阅读门槛”不仅涉嫌歧视,还有可能把真正喜欢历史文献的人关在门外,也不一定真正利于古籍保护。
对于图书馆来说,应该尽量推动古籍电子化,满足多数人的阅览需求,在此基础上,可以进行一定的阅读人次和阅读目的限制,而不是学历限制。具体地讲,阅览古籍需要提出申请,只要申请有理,那就可以借阅----这就是“走心”,主要看是不是真为学习研究而来。这样的话,即便没有学历,但只要有“一颗红心”,也能“一亲芳泽”;哪怕你有博士文凭,纯粹好奇猎奇,也得敬而远之。
古籍借阅与保护可取最大公约数
古籍的保护与利用能够求取最大公约数,即如何能够满足所有人的权利,又能够使得古籍本身不会受到影响和破坏,二者不是截然对立的非此即彼。尤其在现代信息技术如此成熟的语境下,古籍本身可以不再是知识传播唯一的载体。比如,对历史古籍进行影印,制作复制本,或者对历史古籍进行扫描,形成电子版本,这些足以让古籍分身有术,除特殊的研究需要原本之外,为其他借阅者提供复制的版本即可。
对于中国首都图书馆这样的大图书馆而言,各类古籍数量庞大,全部复制备份和建立电子数据库,也是浩大的工程。在条件未竟之时,采取一定的限制措施可以理解,但是,这种限制性的保护是建立在切割公民阅读平等权利的基础上,不可持续。况且,图书馆信息化是从传统走向现代的必由之路,让信息技术为优化服务所用,图书馆应主动作为,而不是固步不前抱残守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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