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村華裔公寓短租被罰款?物業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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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西網綜合)BC 省民事解決法庭已下令溫哥華一家物業取消對一位華裔業主出租套房作為短期住宿 (STA) 的不當罰款 12,000 加元。
(網絡)
不過,仲裁庭成員梅根·斯圖爾特 (Megan Stewart) 在7 月 17 日的決定中,也命令這名華裔業主支付 7,000 多元的相關附例罰款和未付費用。
大樓物業表示,2021 年 9 月至 2022 年 8 月期間,華裔業主A某將她的單位用作短期出租STA,違反了其章程。
因此,物業對她處以 18,000 元的罰款。
物業還聲稱,業主違反了其他章程,未能支付物業費,導致資金不足,並且未能支付入住費變更費。
因此,物業公司追加了罰款,並從業主的物業賬戶中扣除了相應的費用,總共 2,094.34 元,但A女士拒絕支付她所欠的 20,094.34 元罰款和費用。
仲裁庭經過核實,發現兩名住戶不是A某的租戶,而且該物業的處罰也不符合物業財產法中關於罰款通知的多項要求。
仲裁庭發現該物業對該單位用作 STA 不當處以 12,000 元的罰款,並下令將罰款從A某的賬戶中扣除。
剩下的就是物業索賠 6,000 元的 STA 使用費和 2,094.34 元的其他附例罰款和費用的反索賠。
仲裁庭發現這些已部分屬實,並命令A某支付 7,669 元的欠款,以支付附例罰款和未付費用。- 地產及投資版面的文章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建議。投資有風險,入市請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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