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演技沒作品"星二代"別再撈快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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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從何時起,藝人這份職業也快成“世襲制”了。
“星二代”們如同雨後春筍,齊刷刷擠進了娛樂圈。
而這些明星爹媽們也絲毫不在意,自己家孩子是不是吃這碗飯的料,更不會考慮觀眾的感受。
借著自己的名氣和人脈,為孩子鋪路強捧。
有些星二代還好,靠著作品和實力,已經闖出了自己的一片天。
但還有些星二代,沒作品沒演技,消耗名氣撈快錢,就要走到窮途末路了。
01 陳飛宇
1987年,陳凱歌在飯局上和“名門出身”的洪晃一見鍾情。
當時,洪晃年薪18萬美金,陳凱歌年收入不到10萬,屬實是高攀。
2年後,兩人在紐約結婚,因洪晃美國籍的身份,陳凱歌也拿到了綠卡。
這段婚姻僅持續了兩年,老陳就恢復了浪蕩自由身。
在辜負了倪萍6年青春後,陳凱歌轉頭就娶了比他小16歲、有“內地第一美女”之稱的陳紅。
陳紅三年抱倆,接連為老陳生下了兩個兒子。
小兒子陳飛宇遺傳她的美貌更多一些,10歲就在老陳導的電影《趙氏孤兒》裡露過一臉。
從那時起就意味著,將來他是要吃這碗飯的。
小陳長大後,為了給他出道鋪路,網絡上出現了不少捧他美貌的通稿,說他撞臉吳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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