甭管这话是不是雷军说的,它都很二百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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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专利局和完善的专利法的国家就像一只螃蟹,这只螃蟹不能前进,而只能横行和倒退。——马克.吐温
“专利发达国家给发展中国家挖的坑,而且是挖了40多万个坑,挖好坑就等着你往里跳,然后他们坐收渔翁之利。”
这两天,长得挺像特斯拉的小米汽车火了,连带着火还有小米的雷军老板曾经“看轻”专利的言论。
我看到公众号《一课经济学》的张是之老师写了一篇文章《雷军吐槽,专利就是发达国家挖的坑》,谈他眼中专利对创新的“阻碍作用”。
张老师的文章中还“引用”了这句据称是雷军接受记者采访时表达的观点,用以为自己看轻专利废止专利的呼吁背书。
张老师是我尊敬的学者,但他的这个说法……很有待商榷。
我在网上查了半天,并没有查到雷军这个发言的原话,只找到一段有些相似的论述,不知这篇文章是否是化用上述发言来的。但我知道“废止专利”这个呼吁是很多国内本土奥派经济学者的一贯观点。在他们看来,专利这个东西就是遏制创新的绊脚石,你有一个知识、技术,我能自由的拿来改一下,追上甚至超过你,这才有利于技术的迭代和创新么。弄一个专利法,但凡有个什么创新,就要让注册人“专其利”,这样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岂不是就被拖慢了么?所以他们主张废除专利法。
由于我国过去四十年多年的改革开放过程中,一直处于技术追赶的地位,如今各行各业的很多的成品,都处于“借鉴”了人家的模糊地带。这种呼吁,可能确实说到了很多读者的心坎上。我不是学经济学的,是做历史的,我仅说我所知道的历史知识——我觉得仅从历史角度去看,这种认知是非常不符合事实的,基本属于睁着眼说瞎话。
是的,从历史上看,与很多人的认知恰恰相反,专利概念的发明不仅不是技术交流和加速发的阻碍,反而是它的前提。甚至可以说,人类科技史上的专利之于技术,就像寒武纪生命大爆发时代的氧气之于多细胞生物一样,是后者实现爆发式发展的前提。
人类第一个近代意义上的专利法,起源自中世纪意大利城邦威尼斯,1473年,威尼斯颁布《专利法》,规定:“任何人在本城制造了前所未有的、新而精巧的机械装置者,改进趋于完善至能够使用,应立即向市政机关登记;本城其他任何人在10年内未经许可,不得制造与该装置相同或相似的产品,如有制造者,上述发明人有权在本城任何机关告发,该机关应责令侵权者赔偿一百金币,并将该装置立即销毁。”
从这段文字我们可以看到,专利制度在诞生之初就非常成熟而且严厉,但威尼斯颁布这个法令不是为了窒息该城的技术力,恰恰相反,它是为了挽救技术。
人性是自私的,所以当一个手艺人将一种技术、设计创新出来之后,他本能的就会试图从这个创新当中获取独特的收益。在没有专利法保护的中世纪,威尼斯的工匠为了享受这种独特的收益,不得不采取一种古代所有文明几乎都在采用的土办法,那就是“家族式保密”——一个作坊里的独门手艺,必须由父亲传给自己的儿子或者没有儿子,传给上门女婿或者指定的继承人。慢慢的,这种“保密”法甚至得到了城邦的肯定和沿用。如果作坊主有确切证据能够证明同行通过不正当手段窃取了他的手艺,那么他是有权上告的。而有些该城市独有的技术,比如玻璃制作,甚至根本不允许透露给外人,中世纪的威尼斯法律就规定,如果有人将玻璃工匠或者玻璃制作工艺带到城外,将被判处死刑。
可是这种古老的“家族式保密”在中世纪末期遭遇了危机,反复爆发的黑死病,让大量师徒父子之间口耳相传的保密工艺技术因为传承人的死亡而断绝了,威尼斯的工艺水平在14-15世纪出现了一个低谷。为了挽救岌岌可危的工艺传承的火种,威尼斯城这才不得不出手,制定人类史上第一部专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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