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owking 評論時間: 2021-07-24 21:26:25, 贊: 0, 回復數: 0
它沒有“明確”支持華為高管關於美國對她的指控“明顯不可靠”的說法。
- 福大豬 評論時間: 2021-07-23 11:18:53, 贊: 0, 回復數: 0
這官司拖時間太久
- TakeEasy 評論時間: 2021-07-23 09:07:28, 贊: 102, 回復數: 0
奉勸華為在加拿大的人員,你們在加拿大領土應該遵守加拿大的法律,光靠“踩”貼是不行的。
- TakeEasy 評論時間: 2021-07-23 09:04:42, 贊: 103, 回復數: 0
假設中國和加拿大有引渡條約,一個美國人權貴犯了中國的法律,這個美國人來加拿大,加拿大應中國政府要求把她扣押,同時中國政府也出具這個美國人的犯罪證據,加拿大應該也會走法律程序把這個人引渡到中國的如果這個人符合引渡條件。
- TakeEasy 評論時間: 2021-07-23 08:58:17, 贊: 100, 回復數: 0
加拿大不能因為孟女士是中國的權貴而對她網開一面(當然如果孟女士的律師能用證據說服法官除外),如果是這樣加拿大就不是我們的加拿大了。
- pws07 評論時間: 2021-07-23 08:53:59, 贊: 1, 回復數: 0
留在加拿大還算不錯
- TakeEasy 評論時間: 2021-07-23 08:51:57, 贊: 116, 回復數: 0
加拿大和美國有引渡條約,美國作為一個有獨立主權國家的拿出符合引渡條件證據要求加拿大引渡孟女士,這是一個簡單的不能再簡單的Case,不管美國處於任何目的,但對加拿大來講,跟政治一毛錢關系多沒有,只是遵守兩個主權國家的協議而已,加拿大法官根本不需要判定孟女士的所犯的罪成不成立,只需要判定她夠不夠被引渡的條件。 加拿大尊重孟女士的法律權利,她可以請律師走法律程序。反觀中國,把加拿大公民扣押幾年不走法律程序,連家屬也不能探望。
- 游客 [始.甲.蠃.射] 評論時間: 2021-07-22 22:08:14, 贊: 0, 回復數: 0
關鍵在杭特 關鍵在杭特 關鍵在杭特 還不懂嗎
- 游客 [五.幼.百.奧] 評論時間: 2021-07-22 22:04:57, 贊: 5, 回復數: 0
所謂的新證據,是拖延戰術而已。法官拒絕是對的,應該盡快引渡去美國受審。
- 游客 [五.能.亡.箸] 評論時間: 2021-07-22 15:03:25, 贊: 5, 回復數: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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