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游客 [辛.昔.四.篇] 評論時間: 2026-01-17 11:15:34, 贊: 3, 回復數: 0
“危邦不入,亂邦不居”。如果,你認為🇨🇦如此的“不安全”,就該哪來回哪。反之亦然。
- 游客 [辛.昔.四.篇] 評論時間: 2026-01-17 08:58:28, 贊: 3, 回復數: 0
請注意,拿劉女士舉例,是想說遵紀守法的正經商人在🇨🇦會得到法律庇佑。不必擔心人身安全。至於是否“紅通”或“貪污”,只有你知道。
- 游客 [辛.昔.四.篇] 評論時間: 2026-01-17 08:53:58, 贊: 4, 回復數: 0
真離譜。賴昌星由🇨🇦警察押送遣返🇨🇳,不是自己走回去的。孟晚舟是🇨🇦警方應🇺🇸政府司法互助要求遭逮捕。這些都有據可查。糾纏毫無意義
- 游客 [酸.臣.莽.文] 評論時間: 2026-01-16 23:34:16, 贊: 0, 回復數: 1
你的意思是這位女士是貪污犯或者紅通分子?關於她的背景我不了解,但是如果她確實是中國法院宣判的紅通分子,或者有貪污罪行,那中加警務合作協議之後,就會將其遣返。不過如果人家沒有這些問題,也請不要隨便造謠
- 游客 [酸.臣.莽.文] 評論時間: 2026-01-16 23:30:19, 贊: 0, 回復數: 1
首先錯誤的人是你,不是我。你需要再仔細調查一下,賴昌星當年回國,不是加拿大主動遣返。而是賴的妻子給他做思想工作,他主動要求回國,所以當時中加沒有警務互認協議。關於孟晚舟,加拿大官方對外宣稱逮捕她的原因也不是加美司法互助協議,而是臭名昭著的五眼聯盟的要求。關於孟案和賴案,請再仔細查閱一下相關資料。
- 游客 [辛.昔.四.篇] 評論時間: 2026-01-16 23:00:06, 贊: 1, 回復數: 1
應該不會吧。你看去年收購The Bay的那位劉女士,不是活得好好的嘛?
- 游客 [辛.昔.四.篇] 評論時間: 2026-01-16 22:51:37, 贊: 2, 回復數: 1
你錯了。賴昌星觸犯法律,被🇨🇦警方拘捕的罪名是“逾期居留”。🇨🇦與🇨🇳早有司法互助和警務合作。如果,不承認🇨🇳的司法判決,就不會遣返賴昌星給🇨🇳;🇨🇳警察曾到BC司法學院受訓。🇨🇦拘捕孟晚舟是基於加美司法協助協議,如果,🇨🇦司法不獨立,完全聽命於🇺🇸,那為什麼不把孟晚舟引渡給🇺🇸,反而還給🇨🇳?中加是社會制度和司法體系完全不同的國家。不管在哪裡,只要遵紀守法,定會得到法律的庇佑。
- 游客 [所.於.終.述] 評論時間: 2026-01-16 22:25:28, 贊: 0, 回復數: 2
如果中加之間遵紀守法的商人的生命安全都得不到保證,又如何談得到開展經貿合作呢?
- 游客 [所.於.終.述] 評論時間: 2026-01-16 22:20:01, 贊: 0, 回復數: 1
賴昌星案件和孟晚舟案件凸顯加拿大司法的不公平對待。對於賴昌星,他雖然未觸犯加拿大法律,但是他是中國法院命令追捕的逃犯,所以加拿大的法院不承認中國的司法判決。但是同時孟晚舟也未觸犯加拿大的法律,違反的是美國法律,卻被加拿大警方逮捕,凸顯加拿大的司法不獨立,因此特朗普才會號稱加拿大是美國的51個州。而中加之間如果警務沒有合作,那麼很多針對華人移民的案件就很難抓獲真凶,因為加拿大警方無法徹底調查受害者的背景,同時嫌疑人也很容易逃到中國藏匿。這種情況下,你認為加拿大和中國的司法機關是應該互相承認對方的判決,提供更多線索和合作,還是互不承認對方的判決有利於華人移民呢?對於遵紀守法的華人移民來講,一定會支持雙方合作抓捕罪犯,只有犯罪嫌疑人才會懼怕雙方的警務合作!
- 游客 [辛.昔.四.篇] 評論時間: 2026-01-15 16:54:02, 贊: 4, 回復數: 2
別把經貿與政治生拉硬扯到一起!經貿上各取所需,互相借助,是最好的政治基礎。再說政治。先說賴昌星,🇨🇦協助🇨🇳遣返賴昌星。如果🇨🇦留著不放呢?至於孟晚舟,🇨🇦根據加美司法互助協議,拘留孟晚舟,如果🇨🇦將孟引渡給🇺🇸,或留著不放呢?🇨🇦沒有主動生事。賴和孟都是商人。既不是你說的“紅通”,也不是“貪污”。都是持合法有效證件,入境🇨🇦,🇨🇦沒理由拒之門外。賴昌星被🇨🇦警方拘留的原因是“逾期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