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妹嫁美國老公 丈夫過日子特摳

(2014年,他在維京群島向我求婚)
其實我的要求並不高:對方必須要有一份穩定的工作,長相不一定多帥,但要說得過去。最重要的人品要好,有情趣。至於物質條件,我並沒有太高的要求。
跟steve在網上認識的時候,我同時也有跟其他人交往。但幾個月後,我就終止跟其他人交往,只跟steve保持聯系。
steve比我大5歲,性格很好,開朗幽默,智商很在線。我覺得他是個很有趣的人,跟他在一起輕松愉悅。交往幾個月後,他問說要不要認真地發展成男女朋友,我答應了。
他家的經濟條件很一般,父母很和善,但不是那種可以幫孩子很多的父母。
那時他們無存款,還背了一堆學生貸款。我如果選擇跟他結婚,完全要靠白手起家。但我看中了他的人品,也相信他的能力,毅然決定跟他在一起。
跟steve在一起後,我發現他是個生活很節儉的人,幾乎不怎麼買東西。但我們約會,他從來沒有AA過,會付全部的賬單。他還教我養成節約的好習慣,把自己掙的錢全部存起來。
我覺得他是個很會過日子的人,讓我對以後的家庭生活充滿了信心。
戀愛期間,雙方父母都沒反對。在美國,父母們普遍都很民主。孩子成年了,找什麼樣的對象,選什麼樣的工作都可以自己做決定。我父母那邊也沒任何意見,而且,他們知道我有了正牌男友還挺開心的。因為有了男朋友,我就不再孤獨無依了,有人照顧我是件挺好的事。

(求婚後三個月,我們去領證)
我們戀愛了兩年多,覺得彼此合適才決定結婚。我不喜歡繁文縟節,僅花了79美金,去法院做了公證,就把婚結了。
那天我倆都和自己的老板請了幾個小時假,事後得知我們請假是為結婚,兩個老板都很驚訝。當我們通知家人我們已結婚了,他們也是感覺難以置信。
其實在美國,大部分人都會花好幾萬美金辦一場盛大的婚禮,而我倆結婚省時又省錢。我沒有要彩禮,因為我覺得彩禮只是個形式,就算給我仍然還要帶過來,沒必要多此一舉。
而且在美國,也沒有男方給女方彩禮的婚俗。我們連婚禮也沒舉行,因為我們把辦婚禮的錢省下來,去買了一套房。當然,買房的錢大部分都是他出的。
雖然當時為了攢錢買房,沒有舉辦婚禮,但3年後,應我父母多次要求,我和老公回中國辦了一個中西結合的婚禮,也算是彌補了最初沒辦婚禮的缺憾。
婚後我們去了很多個國家旅行,算是度蜜月了。情侶旅游真的很能考驗一個男人的綜合素質,也能檢驗出兩個人是否能相處融洽。我們出行,都是老公提前做好計劃,我只管跟他走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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