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C房產經紀幫老婆買房被罰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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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西網綜合)近日,BC省金融監管機構 BCFS 發布處罰決定,一名房產經紀代表自己的老婆買房子,竟然要被罰款近 $7.5 萬加元,而且未來5年內禁止再申請房產經紀牌照,這個處罰決定會不會太狠了?
據介紹,這個涉及到的房產交易位於BC省曾經的淘金聖地 Clinton,是一個包括雜貨店、住宿、倉儲為一體的綜合性商業房產。
房產的主人是 Lxx 先生和 Wxxx 女士夫婦二人。這套房子是2016年他們委托 C 為房產經紀所掛牌。
L 先生和 W 女士都不是英語為母語的人,這可能也是整個過程中被“忽悠”的原因所在。
在聽證會上, L 先生通過翻譯表示,他們在賣房的過程中得知 C 同時也為自己的夫人作為買房的代理經紀,但在 L 先生的交易過程中, C 並沒有詳細告知賣家這一關系。
C 更甚至在2017年2月,當時這套房產尚未完成交割手續,他就與妻子和自己兩個年幼的孩子都搬進了這套房產中。
紀律委員會的處罰決定中指出,C 既沒有支付賣家租金、也沒有為賣家的提前一個月搬家做出任何補償。
更過分的是,C 在幫老婆買下這套房產幾個月後,再出掛牌出售這套房產,價格翻了近乎一倍!
根據BC省的房地產從業規定,房產經紀不得同時充當買方和賣方的代理人。不過在有些情況下,可以獲得豁免。
紀律委員會認為,C 沒有讓賣家了解到他所代理的買家是自己的妻子,更沒有明確這筆交易中的利益沖突。
如果 C 提前准備一份首先定的雙重代理協議,那麼他是可以同時代理買方和賣方的,但由於他沒有這項提前的工作,他的雙重經紀身份就屬違規。
此外,C 的這筆交易還沒有報告他所在的房產經紀公司,而是將其列為“私下交易”。同時,C 還向賣家夫婦二人隱瞞了他從這筆交易中所獲取的傭金 $13,250
不過C在這場交易中似乎目的相當明確,因為當他代理自己老婆購買這套房產時,買入價格僅為 $25 萬加元。
短短只有幾個月,這套房子被再次掛牌上市,售價列為 $499,000 加元,價格幾乎翻了一倍!
最近BC省監管機構對 C 列出處罰決定,包括對他本人和其所在房產經紀公司罰款 $74,813.45 元,以及未來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房產經紀牌照。
ref:
https://www.straight.com/news/realtor-fined-nearly-8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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